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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政府采购群众要求越高 管理就越规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 18:53 中国财经报
群众要求越高 管理就越规范 浙江省义乌市政府采购预防、监管、查处环环相扣 贾学颖 到义乌采访是听了浙江省采购办主任说的一句话:义乌是做得非常好,但是她的模式别人学不来。 怎么个“学不来”?记者带着好奇,走进了义乌。 各归其位 各尽其责 义乌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3年。这块牌匾一挂上,就包含了两层意义:一是原来采购办和采购中心合署办公的局面被打破,义乌政府采购彻底实现了管、办分离;二是把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拍卖整合到一个交易平台,创造了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交易中心提供场所、信息服务,业主(招标代理机构)进场组织、主持招标,评标专家进行评标,监管办实施跟踪监督。一个层次分明、职责明确、规范运行的新机制就这样形成了。 监管办副主任朱志恒告诉记者,建立这个平台,首先是职责归位了。其中工作变化最大的要算采购人了。以前,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采购,就等着收东西。采购回来后,他们往往还不满意。现在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实行采购人负责制后,整个采购过程都是采购人自己参与其中。除了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的必须由采购中心采购的项目,其他项目采购人可以自由选择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好招标文件,必须经过采购人签字确认。采购人全程参与招标文件编制、供应商的资格确认、评标专家的抽取,开标、评标,并且中标文件由采购人来签发。采购人的全面跟踪、全程参与,使其成为了真正的运动员。 而监管办不参与具体的采购事宜,只对采购人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这样明晰的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关系,使监管办的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原来采购人会质问我们为什么采购的东西质次价高,现在是我们要查采购人为什么采购了质次价高的东西。”朱志恒说,“我们是站在场上的裁判员,是纯粹的监管。” 背靠大树好乘凉 权力制衡的直接结果就是——政府放心,采购人省心,供应商顺心。为什么别的地方学不来?朱志恒这样认为,义乌是个市场经济非常发达的地方,市场经济越发达,人民要求就越高,管理就越规范。 义乌的政府采购工作好做,首先得益于义乌的财政改革走在全国前面。从2000年开始,义乌以推行综合预算改革为核心,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全面建设公共财政体制,形成“一个笼子管收入,一个口子管支出,一个盘子管预算,财政监督全过程”的财政运行机制,彻底切断“权”、“利”联系的脐带。所以监管办从来不担心会有采购人逃避政府采购,“义乌所有支出都是预算内支出。任何单位手里没有钱,这样他就必须要政府采购,否则无法买单。” 而且,义乌上上下下的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有了政府采购,没有人再找领导说情、批条子了。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不出问题。“我们的政府采购像机器一样,从这个口进,那个口出。而且每个环节都像是玻璃缸里的鱼,谁都看得清。” 还有一点,早在2004年,监管办制定了一项专门监管采购人的制度,就是把有不良记录的采购人记在黑名单上,年终考核的时候,提供给纪委监察局,作为年度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这是要扣分的!”朱志恒解释说,单位廉正建设排名下降,从政治上说,会影响采购单位领导的声誉和仕途;从经济上说,年底单位奖金要扣掉。“当时这项制度出来后我们的压力也很大,没想到领导很支持,所以实施的效果很好。现在,这个制度基本上没有实施的余地了,因为所有采购人都知道它的利害。” 预防、监查、查处环环相扣 义乌监管办明晰了自己的职责后,开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招投标规范运行。他们先后拟订了《义乌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若干规定》等16项管理制度并经市政府颁布实施,贯穿了招投标的全过程。这种事前监督使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保证了操作的规范性。 对整个采购过程的监管,义乌依赖于几个备案。首先是采购文件在发布公告以前要备案。如采购文件,包括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合同范本等中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监督办要让采购人进行修改。 其次是资格审查、开、评标的过程必须备案。严格按照发布的公告要求实行资格预审,凡是符合招标文件条件的供应商都有资格进来,除非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可以剔除。另外,朱志恒介绍说,整个开标、评标全过程通过监控设备记录备案。“这样的监管更超脱了,更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效果要比派人到现场更好。监控探头可以360度旋转,每一个角落都在我们的视线内。”朱志恒说,“评标结果同时要上网公示。我们认为没有问题,上网公示没有疑义后,采购人才能签发中标通知书。”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备案就是合同签订以后的备案。只要有这个备案,财政才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采购资金。没有备案,财政是不会支付资金的。“这个关口把好了,采购人不可能自行采购。” 事前、事中的监管环节把住了,还有更重要的一环就是事后的监督。义乌曾经发生过供应商虽然中标却赔本至少100万元的故事。一个苗木采购的项目,监管办发现中标供应商的报价非常低,经检查,发现实际种植的苗木粗细比合同上的规格指标变小了。监管办按照没有履约处理,责成供应商重新栽种苗木。 “顺利完成招标,保证供应商按照合同履约是我们的目的。以前出现过供应商杀价很低,但项目做一半就不做的情况。这对政府采购的影响非常大。”朱志恒说,不是价格越低中标几率越高,那样取得不了双赢。“我们也不能让供应商一点利益没有,那样没有意义。” 在义乌人看来,花最少的钱买同样的东西和花同样的钱买最好的东西都是节约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按照法律法规操作下来,竞争就会很充分,节约资金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廉正建设也就自然而然达到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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