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26年临时工被单位净身出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16:12 南京晨报

  

老骆面对通知担忧自己的老年生活。记者冒群摄

  26年前,老骆来到南京某高校工作时年仅34岁,26年过去了,今年已满60岁的老骆到了退休年龄,却意外接到学校一纸解约通知,拿到解约通知,老骆老泪纵横:“我在学校26年,把心都掏出来了。到退休了,一脚把我踢走,下半辈子让我靠什么活?”

  六旬老人临退休被解约

  “我一直将学校当成自己的家,没想到,到老能落到这么惨的地步。”戴着老花镜的老骆说,接到这份解约通知后,他想到自己没有任何养老金的退休生活,连死的心都有。

  老骆掏出学校的解约通知。通知上写着:“骆存珠同志出生于1947年6月,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故公司决定2008年不再续聘,原聘期于2007年12月31日终止。特此通知。南京某大学实业中心,2007年11月30日。”

  老骆没有签字,而是让与自己长期共事的3个同事写下了相同的证明材料:“骆存珠同志在1982年2月份来南京某大学房产科仓库工作。”

  “我在南京某大学房产科仓库干过,后来,学校成立实业中心,我又被派去打扫卫生、看门。26年来,我任劳任怨,以学校为家。”老骆扶着眼镜架,述说着自己在南京某大学26年从仓库装卸工、勤杂工到门卫的工作经历。

  万元遣散费没法过余生

  老骆说,学校一开始给他500元一月工资,后来涨到560元。26年来,他几乎没有一天休息。即使受了工伤,也没有向学校索赔过。“我的这两个手指也是在学校被校园里的拖拉机轧断的。”老骆指着自己伤残的手指说。

  上个月底,老骆被学校实业中心领导叫去。在夸赞了老骆这么多年来为学校做出的贡献后,领导向老骆表示:“你已经到退休年龄,我们不再与你续约了。”“让我退休了,退休金呢?”老骆问。领导摇摇头告诉老骆,他不是学校正式在编人员,属于临时工范畴,学校没有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如果再用他,学校就要有风险。

  “临时工?我干了26年,这么长时间的工作还叫临时工?”听到学校的解释,老骆很激动,“早怎么不说我是临时工?到了退休年龄,就讲我是临时工,一脚把我踢开。这难道是旧社会吗?”

  在老骆的据理力争下,学校口头同意,出于道义考虑,给老骆1万余元“养老遣散费”。“1万多元,就让我靠这点钱过下半辈子?”老骆很不理解。

  律师说法:老骆已达退休年龄学校应补缴养老保险

  就在老骆借酒消愁,决定与工作了26年的学校以死相拼的时候,他看到了晨报对新《劳动合同法》“解约潮”的报道,决定来晨报一趟,为自己讨个说法。

  “让老骆来找我吧,我愿意为他打这个官司。”在晨报“解约潮热线”的牵线下,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宋章龙知道了老骆的遭遇,决定给老骆提供法律帮助。

  宋章龙律师表示,虽然老络没有与南京某大学签订劳动合同,但他在学校工作长达26年,已经与学校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劳动法》规定,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学校就与老骆形成了事实上的无固定劳动合同关系,新的《劳动合同法》更是将《劳动法》的此项内容明确提出来。

  宋律师认为,南京某大学以提前解约的形式来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与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老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法律效力。学校理应为老骆补缴劳动保险金,为老络办理退休手续,而不是一脚踢出门。

  作者:冒群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