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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新房交付前附属设施先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5日 16: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陶玲)《成都市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办法》昨日出台,《办法》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

  《办法》实施后,小区附属配套设施是否到位,是否完善合格,业主将有据可查。如果开发商没有办理备案手续就交房,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对未办理备案手续擅自交付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开发商,备案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将予以信用记录并公布。对交付使用条件不符合《办法》规定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交付使用住宅销售额1‰—3‰的罚款。据介绍,对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实行监管的举措,成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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