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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两项目签贷123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10:19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方传柳 本报讯 我省最大的银团贷款项目———福厦铁路和中海福建燃气公司莆田燃气(LNG)电厂工程银团贷款项目昨日在福州签约。有多家银行参与银团贷款,总金额达123亿元,福厦铁路和中海福建燃气公司莆田燃气(LNG)电厂项目银团贷款金额分别为81亿元和42亿元。 据悉,福厦铁路项目总投资为156亿元,其中:资本金75亿元,分别为铁道部出资55亿元,福建省出资20亿元,剩下81亿元由银行贷款提供。该项目81亿元的银团贷款,牵头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成员银行有工、农、建、兴业、光大、中信等6家商业银行,贷款期限长达20年。 南昌铁路局副局长、东南铁路公司总经理朱惠钢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在中央从紧货币政策背景下,银团贷款将保证福厦铁路项目快速推进,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投资46亿元,预计可以提前半年于2009年底建成通车。 除了福厦铁路项目外,昨日另有三家银行与中海福建燃气公司莆田燃气(LNG)电厂,签下42亿元的银团贷款项目。据悉,已于今年6月份开建的该项目,总投资为53.8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2.33亿元,流动资金1.54亿元。申请银行项目贷款42亿元,该项目的融资牵头银行是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银团成员银行有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和交通银行福州分行。 据了解,由多家银行组成的银团贷款,能促进各家银行从竞争走向合作,一方面可以分散单家银行贷款的风险,另一方面可提供更大的贷款规模,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据悉,我省金融监管部门要求,今后凡是建设主体在福建境内的重点工程项目和单一企业的单一项目融资总额达到或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中长期贷款,原则上要求组织银团贷款;同类情形的流动资金贷款,也要组织银团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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