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前11月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2.8%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07:20
新民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据媒体报道,央行、银监会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各商业银行应以户为单位执行第二套房贷政策。在12月12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称,今年1到11月份上海市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2.8%,“补充通知”对上海房地产市场产生的影响还有待观望。
陈启伟称,央行和银监会9月27日发布的通知提高了第二套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而近日发布的补充通知明确了以家庭为单位认定贷款人、贷款次数。从市场交易情况来看,市场预期产生了一定的观望。从价格情况来看,12月12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向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1到11月份,上海市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2.8%,在全国70个城市的排名中,上海10月份比9月份有所上升。
陈启伟表示,上海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希望这一政策将对上海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防范信贷风险起到积极作用。至于这一新政策对上海房地产市场产生的影响,陈启伟称还有待观察。(新民网 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