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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07年十大典型网络经济违法案件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 10:54 浙江市场导报

  昨天,浙江省工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2007年度十大典型网络经济违法案件。

  1、杭州新龙电动车辆有限公司从事网络不正当竞争案。

  2、宁波海曙青苹果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发布虚假网络广告案。

  3、方立毅利用电子邮件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案。温州市龙湾工商分局查获方立毅利用电子邮件,窃取浙江东正阀门管件有限公司客户的业务邮件资料,并与之发生业务往来,总计经营额235美元,致使该公司遭受损失。

  4、林碎良网络无照销售服装案,温州市鹿城工商分局广化工商所查处林碎良未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利用阿里巴巴网站平台开设销售窗口,从事童装经销活动。

  5、绍兴市东方医疗门诊服务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虚假宣传案。

  6、侯波网络经营侵犯商标专用权案,金华市永康工商局查获侯波多次购进假冒“NIKE”、“Ping”、“Cobra”等注册商标的

高尔夫球具和球包,并在阿里巴巴上开设店铺销往国外,侵犯了商标专用权。

  7、何少强无照经营网络游戏虚拟币案,衢州市江山工商局城南工商所查获何少强无照从事网络游戏虚拟币案。经查,当事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网络游戏“

魔兽世界”虚拟币的生产操作,并通过中间商将虚拟币兑换成人民币。

  8、香港易商国际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开展传销案。

  9、周向峰虚构企业并伪造电子执照案,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灵江工商所执法人员查获浙江省临海市阿里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网站中擅自发布虚假公司名称及电子执照认证。

  10、北京“商品与质量”周刊社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荣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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