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广东省立法确立食品召回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1日 15:36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2月1日电 (记者 陈先锋)经过四次审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在11月30日闭幕的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五次会议上终获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不但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而且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

  《条例》在全国率先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食品召回”制度。其中明确,食品生产者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或者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之日起,应当立即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食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销售。

  《条例》还要求,政府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方式发布食品安全标准;安全状况评估结果和高风险食品目录;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许可证发放、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召回;安全预警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发布一次食品安全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及时发布;重要节假日前,应当发布节令食品安全信息。

  据悉,《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是广东有史以来审议次数最多的法规。历经一年,多达四次审议。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