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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11官员违规批地建房受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 13:1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最近,湘潭市纪委、监察室组成调查组,对在湘钢宽厚板深加工和节水节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中违规审批

  私房的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了查处。29日,记者从市纪委了解到,违规审批、违规发放相关证件和执照的11名相关负责人分别受到了行政撤职、行政降级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湘钢宽厚板深加工和节水节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规划在岳塘区霞城乡联合村、五星村、下摄司村征用建设用地1813.5亩。但自从去年12月10日拟征土地建设用地发布后,红线范围内在几个月内违法建筑面积多达34万平方米,造成征拆成本和难度增加。

  经调查,之所以出现大规模的违法建筑,主要是因为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审批、违规发放相关证件和执照,对违法抢建行为起了错误导向作用。湘潭市纪委、监察局对此进行了严肃查处,11名责任人员分别受到了相应处罚。

  □曝光台

  几十户私房让局长丢乌纱帽  

  王果:在任湘潭市规划局岳塘分局局长期间,在湘钢拟征用地规划范围确定后,审定同意在规划范围内新建私房21户,建筑面积3180平方米;在分局停办规划范围内私房审批手续后,仍审定同意两户新建私房审批和11户私房验收中违法建筑的补办审批,补办建筑面积3610平方米。经湘潭市规划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果行政撤职处分。

  胡原:在任湘潭市规划局岳塘分局副局长期间,在湘钢拟征用地规划范围确定后,审核同意在规划范围内新建私房21户,建筑面积3180平方米;在分局停办规划范围内私房审批手续后,仍审核同意两户新建私房审批。经湘潭市规划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胡原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畅:在任湘潭市规划局执法队队员期间,在湘钢拟征用地规划范围确定后,经办了在规划范围内新建私房21户,建筑面积3180平方米;在分局停办规划范围内私房审批手续后,仍经办两户新建私房审批和11户私房验收中违法建筑的补办审批,补办建筑面积3610平方米。经湘潭市规划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畅行政记大过处分。

  谷建凡:在任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岳塘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期间,在湘钢拟征用地规划范围确定后,仍两次组织召开分局私房审批例会,在规划范围内审批私房12户,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经市国土资源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行政撤职、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邓运来:在任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岳塘分局副局长期间,在湘钢拟征用地规划范围确定后,仍审批同意私房新建12户,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经市国土资源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邓运来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陈玉霞:在任市国土局霞城中心所所长期间,在湘钢拟征用地规划范围确定后,仍审批改建、扩建私房11户,占地面积1308平方米;组织新建私房12户的现场踏勘、初核初查工作。经市国土资源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玉霞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李有光:现任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塘分局岳塘工商所副所长,在湘钢拟征用地规划范围确定后,仍在范围内核发了14户《营业执照》。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塘分局研究决定,给予李有光行政记过处分。

  易旭:现任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塘分局下摄司工商所副所长,在湘钢拟征用地规划范围确定后,仍在范围内核发了20户《营业执照》。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塘分局研究决足,给予易旭行政记过处分。

  谭银伏:在任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乡长期间,尤其在湘钢拟征用地规划范围确定后,乡政府在私房建设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违规审核和收费。在规划范围内,仍为13户农户签署同意建房意见,同意申报占地面积1130平方米,向13户村民违规收费1612元。经岳塘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谭银伏党内警告处分。

  刘卫红:在任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副乡长期间,分管国土、建设规划等工作,在湘钢拟征用地规划范围确定后,在范围内为13户农户签署同意建房的意见,同意申报占地面积1130平方米。经岳塘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卫红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李星云:在任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建设办主任期间,在湘钢拟征用地规划范围确定后,为13户农户签署同意建房的意见,同意申报占地面积1130平方米,向13户村民违规收费1612元。经岳塘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星云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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