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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假征地卖给政府获利1.6亿元 广州一房地产商受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 00:43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1月27日电(记者舒静、肖文峰) 广州市一房地产商通过伪造土地使用证等文件,假造征地数千亩的事实,然后将“假征地”卖给政府回收,从中获利1.6亿元。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梁培堃借与广州增城市荔城镇政府合办工业园之机,以穗联公司征用土地需补办相关手续为由,找到时任荔城镇镇领导(均另案处理),要求其在《用地申请表》等资料上作虚假签批。据此,梁培堃取得24份《用地申请表》等资料。 2003年,梁培堃指使他人在21份《用地申请表》上假冒增城市领导的签批,从而编造金穗公司、穗联公司早在1994年至1997年已征用1952亩土地的事实。 此后,梁培堃利用上述虚假资料向增城市国土部门违规申办21宗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分别于2004年6月24日、7月15日与增城市国土部门签订《收回闲置土地协议书》,将上述骗得土地交由增城市政府回收,共骗取收回土地补偿款人民币8395万余元。 与此同时,梁培堃还编造金徽公司、金山公司1997年已征用土地1273亩的事实,用同样手法骗取收回土地补偿款7642万余元,已得款4989万余元。 据指控,2001年2月至2005年10月,梁培堃在犯罪活动中,为顺利办理相关手续,先后向9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涉及人民币41万元,港币305万元及小汽车两辆。此外,梁培堃还被控合同诈骗近400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梁培堃纠合多名同伙伪造申办土地使用权资料以骗取国土部门收回闲置土地补偿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梁培堃的其他被控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和行贿罪。 在庭审中,梁培堃辩称,假征地的行为应是政府行为,而不是自己的个人行为;另外,行贿也只是普通的送礼行为。对于合同诈骗的指控,他强调那是普通的民事经济纠纷。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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