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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12部门联手整治楼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6日 13:31 兰州新闻网

  作者:记者贾莹

  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将从11月下旬开始,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销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投诉举报的项目都在此次整治的范围之内。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在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开展,由市房管局、建委、规划局等12个部门参加。

  对问题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处罚此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中,首先将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积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骗、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建设和强制拆迁等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处罚。

  畅通举报渠道严查索贿受贿同时,我市将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

  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

  我市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此次整治的效果。从调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量入手,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

房价格;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对《商品房预(销)许可证》实行全市统一办理,实现房地产市场数据网上统计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本月起重点查处被举报项目

  根据安排,11月以后,在房地产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所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由审计、税务、价格、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整治工作持续到明年3月此次整治工作的最后一个阶段,即2008年2月至3月,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主管部门和企业不断强化管理,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事业单位内控机制;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修订、完善房地产市场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度;制定完善行规、行约,加强对

开发商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行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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