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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多项优惠措施帮助大学生就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6日 10:23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新华社西安11月25日电(记者梁娟张琳)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政府获悉,陕西将通过西部计划、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等举措帮助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并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陕西省将按照公开招募选拔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国家公务员,享受笔试总分加7分的优惠政策;报考研究生时,给予总分加10分的优惠。今年将公开招聘1964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今后每年选调600人到800人到乡镇工作。在乡镇工作连续5年的,每人每年发给2000元生活补贴,5年后仍然在乡镇工作的上调一级工资。 陕西每年在省属高校的师范、医学专业中各设立500个助学金名额,资助家庭困难、有志到乡镇以下农村从医从教的本科生,每生每年6000元。 对到农村中学和乡镇涉农服务机构工作,且与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协议的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与县人事局和卫生局签订了6年以上服务年限协议的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到农村基层从医并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协议、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协议的本科生,其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本息从振兴资金中偿还。 为了鼓励和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陕西省将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能力培训,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项目及信息服务。为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户籍管理、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的服务。 同时,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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