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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12家房地产企业将退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 11:30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扬) 今年本市有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审查不符合条件,将被注销资质证书。与此同时,3000多万平方米的已出让住宅用地由于没有形成供应被清查,这部分土地将通过各种途径重新入市。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本市共有12家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审查不符合条件,最终不予延续或升级,这12家企业将被注销资质证书。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本市在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升级、延续工作中,增加了企业市场行为审查环节,开发企业如果在工程招标、施工许可、质量管理、竣工备案、工程款支付、房屋交易等行为中存在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坚决不予升级或延续资质,违法违规企业,还要移送执法大队处罚。“今年以来已经移送了24家开发企业。今后房地产项目从取得土地、做规划、拆迁,到立项、开工许可、预售许可、竣工验收、产权登记的全过程,市建委都将实施监管。”这位负责人表示。 前段时间,市建委和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对2002年至2006年已出让住宅项目的开发进展情况进行了联合调查。调查发现,目前还有3000多万平方米的已出让住宅用地没有形成供应。据了解,这些项目有的涉及拆迁政策调整,有的是开发商资金不足或运作经验不足,有关部门已按照全部未开工、部分未开工、开工未入市对这些项目进行分类,并提出了政策方面的建议。 据了解,对于这些“死地”,如果开发商未按规定的时限开发,下一步国土部门就可能对其进行查处并收回土地;如果是债权债务的问题,市建委和市国土局、市规划委三部门将督促相关各方尽快拿出解决办法,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 相关新闻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调整 本报讯(实习记者高兴翔)市建委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自12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四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调整为3年。 《通知》规定,企业须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定为1年,延长期限不超过2年。今年6月10日前到期的暂定资质证书,须在12月30日前到市建委窗口办理延续手续。 《通知》明确,本市将制定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全面搜集、记录房地产开发信息在开发经营过程中的信用信息,作为企业资质管理服务的重要依据。行政主管部门将采取抽查的方式,对企业资质条件进行核查。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的企业,给予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的处分。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企业,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不予受理、不予延期或公告资质证书作废、罚款的处理。市建委还将定期向工商部门通报取消企业资质情况,方便及时调整被注销资质企业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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