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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女处长受小贿 海南药企每次送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 10:55 南海网-海南日报

  在国家药监局窝案落马的官员中,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是唯一的女性。这位注册司长曹文庄的得力助手,她的贪婪与占有欲与众不同,除去最高一笔5万元外,单笔受贿金额大多是万元以下,尤以2000元居多。法院认定她受贿36万余元——10年平均每天受贿100元。

  2007年7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卢爱英有期徒刑13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一审判决后,卢爱英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在二审之中。

  别人也都有份儿,年年享受“岁敬”

  1996年2月,46岁的卢爱英被任命为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科研管理处副处长。这个位置,关联着许多单位的生存问题: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如果想在国家医药管理局立项,必须经过卢爱英的审批。

  在这些项目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利益,如果立项成功,国家则拨相关科研经费。一些生产企业和科研机构,如果拿不到或者拿到很少的项目,也就意味着科研人员没事干,全单位的人都要饿肚子。

  “岁敬”,是旧时代官场的一个潜规则,就是逢年过节时下属官员向上级官员“供奉”的礼金。1996年春节后,刚上任的卢爱英收到了下属单位的第一份“岁敬”。

  送“岁敬”的两人来自天津的一家医药研究单位,其中的张某曾与卢爱英一起共事。当张某和他的领导得知卢爱英走马上任之后,连忙赶赴北京专程看望她。

  在聊了一些不咸不淡的话题之后,张某和其领导起身告辞。临走时,张某拿出一个信封放在了卢爱英的办公桌上。

  卢爱英以为是什么材料,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是2000元现金。在当时,2000元差不多是卢爱英两个月的工资收入,她双手像捧着一个刺猬一样,忙拉住了张某。张某说:“大姐,您别嫌少,我们知道您在国家机关收入低,这是我们的一份心意,贴补点家用吧。而且这钱也不止给您一个人,别人也都有份儿。”

  当卢爱英听说“别人也都有份儿”时,便收下了。

  从1996年到2002年,张某和他的领导,每逢春节前后都会给卢爱英呈上“岁敬”2000元;从2003年到2005年春节,“岁敬”增加到3000元。加上卢爱英和她的爱人住院期间,张某两次共送给卢爱英“营养费”5000元,卢爱英共收受张某贿赂2.8万元。

  与天津这家医药研究机构相同的是,2002年2月至2004年1月,卢爱英因为给山东一家医药研究所的药品申报及注册提供了帮助,先后3次收受该所所长张女士给予的“岁敬”共计6000元。而这6000元竟然全部是张女士的个人奖金。

  “少吃多餐”,收钱只收几千元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药政司等机构合并,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筱萸出任首任局长。而已是正处长的卢爱英,顺理成章地成为新成立的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

  可以说,国家药监局最要害的部门是药品注册司,而注册司最要害的部门是化学药品处,所有化学药品都要经过卢爱英这一关。

  此时的卢爱英被称为“医药界女强人”,手中权力渐渐达到了她人生的顶峰。不过,卢爱英的受贿胃口和其他贪官相比,太小了——从2000元增加到5000元,这是她的底线。她自欺欺人地以为,“少吃多餐”才稳妥,每次收5000元算不上什么大事,也算不上受贿。

  很多企业老总得知卢爱英只收几千元的这个嗜好之后,纷纷投其所好。

  多家制药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如过江之鲫纷至沓来,几乎每人每次都是留下几千元的“岁敬”或“茶钱”。如海南一家赫赫有名的制药企业董事长,每次到卢爱英的办公室,都放下2000元,4次给了8000元。

  某制药企业为了某种药品能尽快得到审批,该企业的殷总打通前期所有关节之后,批文却卡在卢爱英手里迟迟没有音讯。因为跟卢爱英不熟悉,殷总在卢爱英上班后,直接来到卢爱英家找到其夫,匆匆留下装有5000元的信封就离开了。不久,殷总拿到了批文。

  有了这次未谋面的“交情”,殷总迅速与卢爱英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卢爱英专门给殷总打电话说:“再有药品申报,你不用往北京跑了,直接给我打个电话,我给你办了就行。以后你逢年过节来北京的时候,别忘了来家坐坐啊。”

  在不知不觉间,卢爱英超越了5000元的底线。2004年春节之后,殷总送给卢爱英1万元,她没有拒绝。殷总3年共送给卢爱英两万元,获得了若干个批号。

  然而,并不是只要送了钱就能拿到批号的,四川一家医药公司就很不走运。

  2005年9月,四川一家医药公司的负责人,在申报的“维生素B1和维生素E两种药品暂不采用国家标准管理”的过程中,找到卢爱英帮忙。

  卢爱英让对方回去等消息。这个负责人留下回四川的车票钱,从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中挤出1万元交给卢爱英表示感谢。但是,等他回四川过了好久之后,卢爱英才打电话告知他们公司的申请没有获得批准。

  这位负责人没有办成事,只好自己掏腰包垫付了这1万元。

  胃口被撑大,栽在“掮客”手上

  有一个人能把卢爱英玩得团团转,最后还把卢爱英扔进了监狱,这个人就是手眼通天的中国药学会咨询部主任刘玉辉。

  从1996年收到第一份“岁敬”以来,卢爱英一直坚持“少吃多餐”的受贿方式,这也是她能够安心地多次受贿的原因。但是,随着职务的提升,成为厅级巡视员的卢爱英,最后还是吃了大亏。

  最终把卢爱英拉下马,并供出卢爱英的是“掮客”刘玉辉,而把卢爱英胃口撑大的,也是刘玉辉和“拿号王”魏威。

  刘玉辉最初找卢爱英帮忙,是为了白云山制药厂的利益。但是,当刘玉辉发现卢爱英的胃口不大时,很高兴。因为曹文庄等官员的胃口太大,而卢爱英只占小便宜,这就大大减少了投入成本。因此,除了白云山制药厂的批文,刘玉辉大量接手了一些制药企业批文的审批斡旋事宜。

  2004年,刘玉辉为深圳某药业公司办理多种药品增加规格,多次找到卢爱英,卢爱英同意将深圳这家药业公司申报的药品,越权直接在国家药监局审批。2005年春节前后,为了感谢卢爱英的帮助,刘玉辉送给卢爱英一个水果篮,果篮内放了5万元。

  第一次收到这么大数额的“岁敬”,让卢爱英提心吊胆了好一阵子。为了稳妥起见,卢爱英还是把自己“少吃多餐”的观点传达给刘玉辉,刘玉辉当然言听计从。此后,每次办事或者不办事的时候,只要刘玉辉到卢爱英的办公室或者家里,都甩下5000元“茶钱”。如果卢爱英出国,刘玉辉每次也都给卢爱英1000欧元或者2000美元。

  当然,这些钱都是一些制药企业提供的,卢爱英也知道刘玉辉拿了大头,而自己只是拿了一点零头。虽然是自己定下的“少吃多餐”的规矩,但心里总有些不平衡,有什么办法让刘玉辉源源不断地往自己的腰包里塞小钱呢?

  2004年7月,卢爱英的女儿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卢爱英觉得这是个揩油水的好机会。这年年底,卢爱英向刘玉辉倒起了苦水:“我女儿大学毕业半年了,还没找到工作,我们老两口没几年就该退休了,以后怎么办啊!”

  刘玉辉听出了卢爱英的话外音,当即爽快地说:“让你孩子帮助我翻译资料吧,每月支付工资5000元怎么样?”

  卢爱英说:“5000元对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太多了,我定个数吧,3500元,怎么样?”

  既然卢爱英主动“降价”,刘玉辉同意了。卢爱英给了刘玉辉一个

银行卡号码,之后,刘玉辉先后3次给这个银行卡里共汇入人民币1万余元。但是,卢爱英的女儿根本没有为刘玉辉做过任何翻译工作。

  随着“感情”的加深,卢爱英和刘玉辉把这种“感情”渗透到双方的家庭之中。2005年6月,魏威的阿尔贝拉公司申报“神经节苷脂”等两种药品的修订,卢爱英给予了决定性的“关照”,所以,魏威和刘玉辉都万分感激卢爱英。

  一个月后,刘玉辉专程邀请卢爱英夫妇来到河北燕郊他的

别墅做客。午饭后,他给了卢爱英两万元,卢爱英开始还百般推辞,但刘玉辉说:“这钱是魏威送的,他们有的是钱,你不要白不要。”

  卢爱英听刘玉辉这样说才收下了。而事实上,仅仅这一次,魏威就给了刘玉辉1.6万美元现金和3万元人民币的购物卡。两个月后,卢爱英

装修厨房时,刘玉辉给了卢爱英价值1万元的购物卡。卢爱英对刘玉辉送购物卡的方式大加赞赏,觉得这要比直接送钱面子上好看多了,也安全多了。

  得知卢爱英爱上了购物卡,刘玉辉再次找到一个送购物卡的理由。

  2005年10月,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为了避免该厂研制的药品“头孢硫脒”不被其他制药企业仿制,希望通过刘玉辉的关系,请国家药监局拒绝受理其他制药企业申请对该药的仿制。

  曹文庄是刘玉辉的“铁哥们儿”,而卢爱英的胃口还要稍稍填补一下。于是,刘玉辉和白云山制药总厂的领导一起宴请了卢爱英夫妇。饭后,刘玉辉把5张面值人民币2000元的购物卡塞进了卢爱英的包里……

  日进百元,10年受贿额与工资相当

  在2005年10月,收到刘玉辉送给自己5张购物卡之后,卢爱英担心有一天会东窗事发祸及自身。为了将来安全,她把赃款全部装在一个密码箱里,然后找到以前的同事高某,请高某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设一个保管箱,说是存放丈夫公司的钱款和文件。

  高某将保管箱的两把钥匙全部交给了卢爱英的丈夫,这样卢爱英和丈夫可以随时开箱取物。

  2006年1月12日,因涉嫌行贿受贿被羁押的刘玉辉供出了卢爱英。当天,正在宽沟开会的卢爱英与曹文庄等人一起被检察机关带走。

  卢爱英除了如实供述收受刘玉辉贿赂的事实外,还主动坦白了收受其他医药厂家、企业给予贿赂款的事实。

  第二天,得知妻子被检察机关带走,卢爱英的丈夫急忙找到高某,提出更换银行保管的要求。但此时高某已听说卢爱英被检察机关传讯的消息,感觉到保管箱里的东西可能来路不正,所以委婉地拒绝了。

  2007年2月13日,根据卢爱英的供述,检察机关在招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打开了这个保管箱,从保管箱中起获人民币80余万元、美元1000元、港币1万元及欧元250元。最终法院认定受贿赃款36万余元,其余的49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巧合的是,国家药监局出具证明:1998年1月到2006年2月,卢爱英的工资及生活补助费的总和为人民币近36万元,与她的受贿数额基本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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