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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 先行先试保险改革创新措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00:30 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11月21日讯 记者张兰 杜秋英报道 为更好地发挥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区域保险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天津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保监会今天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在保险企业、保险业务、保险市场、保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创新措施,中国保监会原则上均可以安排在试验区先行先试。与此同时,天津市政府也将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险业的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按照《意见》精神,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将坚持高起点、宽视野,努力把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建设成为体制完善、机制灵活、运转协调、政策配套、充满活力的试验基地,逐步实现保险机构运行高效、保险产品丰富多样、保险服务诚信规范、保险风险有效防范、保险功能充分发挥的创新发展目标。下一步试验区建设将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增强市场发展活力;推进保险业务创新,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拓宽资金运用领域,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创造优良发展环境。近期的工作重点是:采取有关措施,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推动责任保险和科技保险的发展。 据了解,去年《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明确提出将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而与此同时,《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指出创新发展是实现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为了贯彻两个文件,天津市政府和中国保监会共同研究决定将天津滨海新区确定为全国保险改革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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