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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多年竟然还领取优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 11: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去世多年竟然还“领取”优抚金

  辽宁庄河:检察建议堵塞优抚款发放漏洞

  已去世多年的老烈属及复员老军人,名字竟然还在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报表中,按照依然“健在”的标准,领取了数年的优抚金或遗属费。辽宁省庄河市检察院根据一纸举报信彻底清查,结果发现竟是镇政府的民政助理隐瞒事实,私下冒领已故老人们的优抚费用。近日,6名镇政府民政助理因贪污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罚,均适用缓刑。

  一封举报信揭开冒领案

  2003年年底,庄河市蓉花山镇政府的民政助理吕某在审查向上级提交的年度优抚对象一览表时,发现本镇的军人遗属宋某等5人已经过世,名字刚刚被文书小宋在名单上划去。吕某仔细算了算,每年庄河市民政局下拨给这5个人的遗属费共计1800元。“如果不将他们过世的消息报上去,政府仍然会拨款,这笔钱不就是我说了算吗?”当天晚上,吕某便将小宋“收买”。第二天,小宋重新制作了一份上报表,5位老军人遗属的名字仍然位列其中。不久,民政部门拨发的1800元遗属费被吕某揣进腰包。为以后能够“长期合作”,吕某塞给小宋500元。此后三年多时间里,吕某和小宋采用同样手段,共瞒报了15名老复转军人、军烈遗属去世的消息,非法占有优抚金近5万元,吕某分得约4万元,小宋分得6000元。

  2006年年底,庄河市检察院接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后,依法对吕某和小宋立案调查,他们的贪污行为才公之于众。

  6镇查出20余万元涉案款

  庄河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对庄河市辖区内的多个乡镇优抚款的发放工作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共有6个乡镇政府的民政助理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账人不符、发放混乱、管理失控甚至虚报冒领等程度不同的贪污问题,且作案手段基本雷同,均为单独或伙同他人瞒报老军人及烈属的去世消息,将拨下来的优抚款占为己有,涉案金额合计20余万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检察建议

  在办理这几起贪污案件过程中,该院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向庄河市民政局及各乡镇、街道提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庄河市民政局对各乡镇上报的优抚人员、遗属人员和低保人员名单严格审查;对已拨的优抚款、低保费跟踪检查是否发放到位,必要时进行抽查;加大对民政部门支出款项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检察建议发出后,庄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很快以市委政法委文件形式转发给该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此后,该院还与庄河市民政局联合起草了《庄河市加强对民政助理管理及资金监管的实施意见》,帮助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另一方面,组织了由该市民政助理、乡镇分管领导和市民政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法制课,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醒教育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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