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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家外资行按个人界定第二套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13:20 深圳特区报

  在5家已开展全面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中,已有3家出台办法,确认按个人界定“第二套房”,这3家分别是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则表示,该行尚未确定一个执行标准。且“在央行明确标准之前,汇丰暂时不会出台自己的执行细则。”

  一度盛传以户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的东亚中国上周已开始实际执行以个人界定“第二套房”的标准。东亚中国深圳分行有关人士表示,东亚中国计算贷款人购房套数时是以个人为单位来确定的,也就是说夫妻的购房套数不进行累加,各按各的计算。如果客户曾经使用银行贷款购房现已还清,再申请房贷,仍按第一套房看待,利率、首付均不上浮。如果申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首付提高到四成,利率升至基准利率的1.1倍,若属优质客户,利率有望在基准利率的1.0倍至1.1倍间获得优惠。目前,没有设置第二套以上随套数递增,首付与利率也相应递增的办法。

  上月下旬,花旗中国率先推出第二套房贷细则,成为第一家在国内推出此类细则的外资银行。其细则规定,对于第二套贷款购房申请的客户,执行首付款比例至少四成,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以个人为单位认定,同时贷款结清后,再贷款购房仍会视为“首套住房”。

  渣打中国上月23日表示,在监管部门相关细则出台之前,该行对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个人”为单位,并执行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至少为40%,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1.1倍的房贷标准。渣打中国同时明确在第一套房贷款结清后,再贷款购房仍然视为“首套住房”。

  业内人士分析,外资银行纷纷确立按个人界定“第二套房”的标准,主要原因在于,外资银行开展全面人民币业务才半年,房贷业务量还相当之小,发展个人房贷业务是其一大主攻方向,也是新的业务增长点,故而不采取更严格的以户为单位的界定标准。

  内资银行的一些人士担心,几大国有银行都倾向于采取按户界定“第二套房”的标准,明显较外资银行要严格,这有可能将房贷客户“送给”外资银行。不过,也有人表示,即便如此也不足为虑,毕竟外资银行在房贷市场上的占比微乎其微,即使发展快一点,也无法撼动内资银行的房贷霸主地位。(记者 谭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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