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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举撤销公路收费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06:23 中国青年报

  本报西安11月5日电(记者 孙海华) 今年6月4日本报曾刊载《西部收费公路何时恢复公共产品本性》的调查文章,对西部收费公路存在的收费站点过密,管理部门同时面临巨额欠贷的矛盾进行了报道。记者近日获悉:陕西省政府日前作出决定,自本月起撤销将军山、虢镇渭河大桥等17个公路收费站。

  一次撤销17个公路收费站,在陕西省历史上尚属首次。

  据了解,目前我国收费公路比例超过70%,二级路每隔30公里左右甚至更短就要收费。在陕西省,收费公路总里程达5519公里,设收费站242个,非封闭式公路收费站有138个。“高密度、高收费”成为我国收费公路的显著特点,收费年限不明晰等问题也成为群众投诉反映的热点。

  陕西省一次性撤销17个公路收费站点,是依据今年3月份出台的《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进行的。

  “办法”明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此外,封闭式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小于50公里,相邻收费站间的路口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收费站(点)。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陕西省内间距小于50公里的收费站约有40个。”据陕西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撤销17个收费站,是规范收费站点的第一步。今后,陕西省还将逐步规范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的收费站点,在3至5年内,将138个非封闭式公路收费站减到100个以内。

  此次被撤的17个收费站,有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有并线收费的,也有设站不科学的,都是群众多次呼吁撤销的站点,但均未到收费期限。

  据称,这17个收费站目前仍有4亿余元贷款尚未还清。按每站年均收通行费600万元计算,撤销17个收费站后每年将减少通行费收入1亿余元。

  “一边要修路,一边要撤站,道路管理部门面临很多压力。”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公路属国家基础设施,具有公益性质,但我国修建公路却无财政拨款。修路后必然面临的还有大量的后期维护费用。

  这17个收费站撤销后,相关遗留债务将采取“整合债务、合并收费”的办法,分别由宝鸡市“眉县渭河桥”、渭南市“华朱”、延安市“湫沿山”、汉中市“马道”等4个收费站承担。因此,原则同意对这4个站的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公路作为公共产品,收费站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协调发展的‘拦路虎’。”有专家表示,陕西一次撤销17个收费站,看似有损交通部门部分利益,实际却对改善区域发展环境、提升政府管理形象大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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