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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合理收费 引导车辆停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 13:56 半岛晨报
[现状]停车矛盾日益突出 目前,本市主城区(市内四区)机动车总量为20万辆左右,其中私家车已达10万余辆。近年来,大连市机动车以平均每年7万辆的速度猛增,造成停车矛盾日益突出,给治安和交通管理带来较大难度。 [建议]人大代表蒋凡建议 对外开放现有各类停车场(库)。全面对外开放各类配建及社会停车场,对被挤占或挪作他用的停车场及因其他因素关闭的停车场要尽快恢复停车功能,挖掘一切可利用空间资源用于停车。部分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及外来办事车辆停放的基础上,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与对外开放行列,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对停放车辆实行收费管理。 完善各类停车场(库)的基础设施。按照停车场(库)建设标准,规范实施、设置各类交通标线、标志。同时,通过电子诱导屏,告知驾驶人停车场(库)方位、总泊位数、余泊位数等信息,引导驾驶人规范行车、有序停车。 [答复]市公安局落实答复 解决停车难问题,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去年以来,公安机关作为停车场管理的职能部门,就这个问题多次进行调查研究,并已形成报告,拟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初步设想为: 加强停车场规划,一是在城市总体发展中,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一些规模适宜、分散的停车场;二是改建、新建的住宅小区、商务楼、营业场所,提高停车场标准;三是改建、新建的小区至少按一车一位进行建设;四是对特殊地点,如火车站、码头等大型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大型公共场所,大型商贸区和城乡接合部,增建现代化停车场;五是新城建设应专门进行停车场(位)规划,适当提高配建标准;六是大力发展立体停车库。 修订《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规定》,以地方性法规形式颁布施行。市政府2005年2月颁布实施的《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规定》是一部地方性政府规章,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规章在全面性、系统性、法律约束力等方面已经不适应本市停车场行业发展的需要。应尽快通过立法,出台《大连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对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停车场的设立,停车场的管理,道路临时停放,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 制定合理的停车价格,利用价格杠杆调节车辆停放秩序。对主城区和非主城区、商业区和居民区、路内停车和路外停车制定合理收费价格,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引导车辆停放。对已挪做他用的配建、地下停车场(库),政府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一次大检查,分清问题原因,采取可行办法进行纠正,恢复其功能。 可在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条件下,提倡和鼓励单位在夜间或节假日向社会车辆提供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动员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将可利用的空余地块改造成临时停车场对外开放使用。 另外,利用停车场诱导系统调节停车需求时空分布的不均匀。在主要的交叉口设置光电停车场诱导标志,促进现有停车场的有效利用。诱导系统不仅仅包括公共停车场,还可扩大到经营性停车场和商贸企业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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