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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享受招商引资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 15:36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夏岚报道: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力争在2008年实现省内转移人数160万人。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转移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可凭身份证到当地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或劳动力市场求职登记,享受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设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专门窗口,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服务。

  另外,凡省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可作为招商引资项目,享受本土扶持政策,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返乡创业人员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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