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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个人合作建房“结构复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04:25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刘景芳 孙智

  眼下,不仅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正在渗入沈阳个人合作建房的队伍里,部分意欲集资建房的单位也开始谋求与个人合作联合建房,期望通过“曲线救国”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现在拿地的事儿有准信儿了没有?”

  10月17日,刚刚看完皇姑区一处楼盘的张先生又给沈阳合作建房的始作俑者———吴卓打了个电话。30%的差价,是他一直关注沈阳个人合作建房进程的最大动力。

  与他一样,不仅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正在渗入沈阳个人合作建房的队伍里,部分意欲集资建房的单位也开始谋求与个人合作建房的联合,期望通过“曲线救国”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是解决个人住房困境,还是成为投资者的选择项、单位的建房路径?沈阳个人合作建房还能走多“远”成为许多人心头的一个问题。

  初衷开始转变

  “让买不起房的人住上自己建的房子。”2005年1月31日,当吴卓在多家网站发出帖子,构想组建“买地建房DIY社团”时,这曾经是他最初的想法。当年8月,随着沈阳合作建房进入“高潮”,吴卓对购房群体的定位也日渐成熟———月收入3000元左右的白领,能够交上10万-15万元的存款证明成为沈阳个人合作建房会员的门槛。

  此后,历经两年波折时至今日,年龄、收入似乎都不再成为加入社团的困扰因素,存款证明和是否交纳200元的会费成为惟一的“硬指标”。

  “的确有一些有房子的人想加入其中。”今年1月,当记者采访吴卓时他便坦承,虽然最初设想是让买不起房的白领共有一个“梦想家园”,但是实际运作中他们发现,会员资格不能定得范围太窄,否则容易影响社团规模。因此,他们放宽了条件,只要有买房意愿并且有能力负担房屋价格就可以成为会员。也就是说,一部分投资者已经成为社团会员。

  然而,事情的发展永远出乎人们的意料。

  今年初,吴卓的会员有300人,其中60%左右是30岁上下的年轻人,因为面临结婚、生子、就业而准备买房;另有40%年龄偏大的会员多以改善住宅条件为主,也有部分为子女用房未雨绸缪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种种原因而不得不买了房,因而,会员的情况始终处于不断地变动中。“有三成会员是新更替的。”吴卓说。

  今天,一个新的现象是,会员的变动已经不仅仅是自身的原因和个人合作建房进程的“缓慢”造成的,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介入其中。

  “我希望个人合作建房能够成功,毕竟低于市场价30%是很有诱惑力的。”正准备加入社团的张先生坦言,沈阳市

房价的增长速度让他始料不及,因而他准备买套房子用来投资。除了关注房产信息外,他也期望通过个人合作建房买到更加物美价廉的房子。

  与他一样,个人合作建房已经成为部分投资者的选择项之一。只是,他们的忠诚度显然与最初的会员无法同日而语。“只要回报率可观,我会买别的房子。”张先生毫不隐晦自己的想法。

  单位合作进入

  如果说部分成员的变化还不足以导致个人合作建房这艘船航向的改变,单位的参与却不得不令人为它的未来担心。

  进入10月,随着国土资源部再次发文要求各地加强对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的管理,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单位集资建房已经被几度提起,除了严禁供地外,购房者还将按照差额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一切似乎都在传递着一个信号,单位集资建房恐怕是越来越难了。甚至沈阳某大型企业的职工已经接到单位通知,单位集资建房暂停,大家可以去领退款了。

  一个遭禁,一个作为新兴事务并未叫停,一些城市甚至出台政策鼓励,处于“特殊时期”的个人合作建房显露出“特有优势”。

  “这两天一直都有单位在和我联系合作建房的事。”吴卓表示,10月中旬开始,他开始陆续接到个别单位的电话,与他探讨合作的可能性。

  “这并不让我感到意外。”吴卓告诉记者,因为国家对单位集资建房是从严管理,即使有单位敢于操作也很可能拿不到地或者被中途叫停。但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并没有予以禁止,单位选择与合作建房组织合作的出现无疑少了很多麻烦,既规避了政策风险,又不用费心费力地寻找

开发商。此外,合作建房的低成本操作也是吸引他们的一方面原因。

  “即使与单位合作,操作上还是会按照之前公布的合作建房的程序走。”吴卓表示,筹措来的资金也将统一放在银行监管。

  看不清的未来

  单位参与,对于吴卓来说“好处”似乎不言而喻,不用再费时费力地去说服每一个购房者,如果谈成了,一两千万的资金可能几天内就能到位。一位旁观者表示,融资难一旦解决,个人合作建房成功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强。

  然而,对于更多的个人合作建房的会员来说,这一幕显然是他们不愿意见到的,“会费和存款证明已经交了,我不相信没个说法就结束了。”已经成为会员的刘女士认为,从最初走到今天,个人合作建房一直未有大的突破是许多现实原因造成的,如果和单位的合作的确能够对个人合作建房起到较大的推进作用,她也并不反对,但是如果只解决了单位的问题而没有兼顾会员的利益,会员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除了会员们的担心,一个新的问题是,既然国家叫停单位集资建房,真的会无视其搭乘个人合作建房的车吗?一旦整肃,是否会连累本处于政策真空的个人合作建房,令其胎死腹中?即便国家暂时没有动作,一旦个人合作建房会员与单位利益之间发生冲突,又将如何解决?

  沈阳个人合作建房,再次走到十字路口。(26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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