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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设阳光财政 内外监督打开绩效革命之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 13:15 中国财经报

  ——辽宁省建设“阳光财政”系列报道之三

  高铁彬 王晓强

  去年年初,辽宁省某宾馆准备扩建,当预算报告拿到人代会审议时,代表们认为依目前财力应当缓行,并且表示这项预算不足以让人们心悦诚服地接受,该项目因而搁浅。近两年来,辽宁省财政部门建立起依法依规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和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实现了政府理财行为的“科学、民主、高效”。

  “财神爷”自念“紧箍咒”

  辽宁省财政部门积极进行自我监督,频念依法

理财的“紧箍咒”。

  据介绍,省财政厅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入手,采取了一系列全面强化财政监督的措施。他们通过建立和完善财政内部监督制约制度,规范理财行为。实施财政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实现自我监督的重要途径,省财政厅制定并配套出台20余项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形成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清楚地对财政支出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判定各项支出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他们逐步放弃基数加增长预算法,编制绩效预算。在预算执行阶段,则做好事中监督。在预算完成阶段,更是做好事后检查。

  今年2月至5月,省财政厅对财政资金规模1000万元以上的五大类17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工作。通过考评,他们发现了部分项目在立项、预算编制、执行进度、调整程序、信息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实施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绩效考评过程中发现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违法违纪行为,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公布处理结果。

  钱用得不好就是财政工作做得不好。现在,财政部门自我监督的意识更强了。编制年度预算时,财政部门都会问自己:这件事该不该花钱办?花了钱有没有达到预期目的?正是严格监督,保证了那些拿了财政钱的部门都能实现资金高效运用。

  自律之外的他律

  在我国,人大对政府预算进行监督尚处于探索中,“阳光财政”改革先行一步的辽宁省,在探索的征途上受益更多。

  据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王继维介绍,这些年,省财政厅一直主动配合人大的监督。他们配合省人大制定了《辽宁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和《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规则》,明确了财政预算、决算草案的审查办法和程序。在省“两会”期间,向人大代表提供财政政策、相关制度、预算草案等资料,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同时向省人大、省政协和省

审计等部门公开预算编制有关政策口径、预算编制工作规程、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此外,省财政厅还逐步完善预算报告备案制度,依法向人大报送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决算等相关资料,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情、知政、行使监督职权提供服务。从2004年起,他们将省政府所属的40个部门和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上报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对省直所有的1000多个一、二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以网上查询形式提供查询服务。从2005年起,由省人大成立专门的审查小组,抽调专家、学者及审计人员,对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集中审查,并将每年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向省政府进行通报。由省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在当年或下一年度预算编制中落实。

  几年来,人大代表在预算监督中由“看不懂预算”,到现在“质疑某笔资金的安排”,再到“对预算编制方法提出建议”,这些实实在在的变化,折射出辽宁省“阳光财政”建设的进步。

  跨越起步于“开篇”之后

  为加强财政监督,推动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走向深入,今后一个时期辽宁省将继续深化财政改革,这其中包括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方面。

  记者了解到,针对阳光财政中的信息披露环节,省财政厅还将整合原有的资源,构建科学、高效、便捷、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目前,省财政厅已着手建立与人大预算监督机构的信息联网,便于人大相关机构和代表能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今后,他们将结合“金财工程”、“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和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及时公布“阳光财政”建设各类财政信息,实现信息最快捷地送达每个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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