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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酝酿基本药物目录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 09:53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章微李雅 本报讯今后,医生要开新药、特药、偏门药,可能将受到限制。我省基本药物目录制度迈出第一步,省卫生厅近日初拟了《福建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西药)》,初步入选的药品有931种。届时,可能要求医生开药时必须首选目录内的药品。目前该征求意见稿正在网络上征集各方意见。

  目的是约束

  医生合理用药

  早在今年2月,省卫生厅厅长杨平就表示,今年要逐步推行医疗机构用药目录,以后所有公立医院的用药都要参照目录用药。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目录是在参考1998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4年版国家医保目录、2005年福建省医保目录、2006年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三级医院目前药品使用情况,经专家论证推荐形成。初步入选的药品有931种,比2005年的福建医保目录的药品品种略少一点。征集意见后,药品品种应该有所增减。

  为何要出台基本药物目录?该负责人说,就是希望促进医生的合理用药,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目前医院临床使用的药物大概有两三千种,存在一些不合理用药现象,一些医生明明能用基本药物治疗的病,却选择新药、贵药,增加了百姓的看病负担。这次入选的药品都是最基本的药品,目的就是约束医生从最基本的药用起,减少使用贵药的几率,合理用药。

  药品使用亟待

  出台配套规定

  对这项新制度,一家三甲医院急救科的医生提出了自己的疑虑,未入选目录的药品,医院是否就不能用了?如遇到危重急症病人,又急需目录外的用药该怎么办?

  省卫生厅医政处的相关负责人就此表示,医院能不能使用目录外的药品这是最敏感的问题,目前还在征集各方意见。至于有哪些强制措施,保证使用目录内的用药,目前还不方便透露,估计年内会有一个结果。

  业内专家认为,省卫生厅应该会出台政策,要求医院首选目录内的药物,而且应该会和

福建药品招标挂钩,今后招标的药品不能超过目录范围。这样目录外的药物就不能进入医院。但有一定的浮动比例允许医院自行购买一些不常用的急救药、特效药。

  某三甲医院的药剂科相关负责人认为,首选基本用药是大势所趋。

卫生部来医院检查,其中一个打分的重点就是,医院使用的药品占国家基本医药目录的比例。使用比率越高,分数越高。从目前公示的931种药品的品种来看,基本涵盖了对普通病种的治疗。但医院需要使用目录外的药品,如何控制这个量,这就需要卫生部门制定出配套的措施。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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