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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企分红箭在弦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 09:35 中国财经报

  杨学良

  本报讯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山东省财政厅正会同省国资委、发改委、经贸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正研究草拟本省《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建立国企分红制度,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有望于近期在全省全面启动。

  国务院最近印发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意见明确各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时间、范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山东作为国有经济大省,随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企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得以确立并不断强化,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国有经济运行质量和资本运营效率明显提高,企业依法纳税分红意识和社会责任观念进一步增强,目前建立国有企业分红制度、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据2006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显示,山东全省地方国有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呈现较快增长态势。纳入决算编报范围的4186户企业,累计完成销售收入5997.7亿元,实现利润331.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5%、37.8%。其中,省国资委监管的企业实现利润159.1亿元,比上年增长46.8%。综合平均销售利润率5.53%,比上年提高0.84个百分点,比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分别高出1.68个、1.03个百分点。盈利面达到52.1%,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省地方国有企业累计完成销售收入3202.9亿元,实现利润21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41%、62.8%。国有企业整体盈利水平和资本运营效率的提高,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国有资本收益是支付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主要资金来源。山东省国有企业特别是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现已进入整体推进、攻坚破难的关键阶段,许多改制企业资不抵债,职工安置和经济补偿金兑付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改革成本支付压力相当大。通过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以开辟经常性的资金来源,弥补资金缺口,缓解支付压力,加快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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