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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禁止出版物夹带商品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 10:42 CCTV《第一时间》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前修改相关法规: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个人在出版物发行过程中,不得附送、散发或者展示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内容的其他宣传资料:如含有虚假和淫秽内容的减肥、医疗、药品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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