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国内财经> 正文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前修改相关法规: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个人在出版物发行过程中,不得附送、散发或者展示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内容的其他宣传资料:如含有虚假和淫秽内容的减肥、医疗、药品广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