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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商联仲裁中心挂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 04:2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周太友大连报道】 记者日前在大连市工商联采访时了解到,为了落实全国工商联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的独特优势,保障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大连仲裁委员会工商联仲裁中心”已经正式挂牌运行。 据了解,仲裁具有一裁终局、不公开进行、高效灵活、成本低廉等众多优势,推行仲裁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商会仲裁在国外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说仲裁制度与商会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 大连市工商联副会长崔建华在谈到工商联仲裁中心的特点和作用时说,该中心的职责是在大连仲裁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法为会员企业提供经济纠纷调解服务,办公地点就设在工商联,以后广大会员遇到纠纷在工商联,在自己家里就可以进行调解,仲裁中心对于标的额十万元以下的案件还采用低于普通收费标准的优惠费率。工商联仲裁中心的成立拉近了会员企业与仲裁制度的距离,同时仲裁中心的成立为工商联增强商会职能开拓了一个新领域。 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主任孙志雁认为,大连市工商联建立仲裁中心,为非公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提供了法律服务的平台。意味着非公企业有了自己行业的仲裁机构,在出现纠纷后可以最直接、最快捷、最公道和最大程度地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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