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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银行:君子协定还是未知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 10:36 时代商报

  什么是“第二套房”?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房贷新政至今,各商业银行对这个关键问题始终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严格认定恐丧失客户,过于宽松又可能受到监管部门的惩处。为了规范房贷市场,上海等地的银行同业协会召集当地银行,尝试订立关于“第二套房”的“君子协定”。

  辽沈:“第二套房”尚无统一说法

  9月27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房贷新政。三周来,新政争议的节点在什么是所谓的“第二套房”。与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倾向于“以户为单位”不同的是,交行、华夏和光大等股份制银行的认定较为宽松,即如果夫妻其中一人贷款买过房,没有房贷的另一个人再贷款买房就可以被认为是购买“第一套住房”。

  “其实,这种认定方式能否推行,还有待中国

银监会的批准。”沈阳的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很多银行披露“第二套房”认定细则意在试探同业和市场。

  “目前还未听说辽宁的行业协会有牵头统一认定‘第二套房’的安排”,采访中,该人士表示。昨日,记者尝试与辽宁银行业协会和金融办的有关人士取得联系,但均未能获得确切答复。

  “君子协定”不具备强制效力

  对于“第二套房”细则迟迟没有出台,业内人士认为,如果银行解读趋紧,其房贷业务则可能下降,利润将受影响。

  那么,如果辽宁的银行业协会号召各银行统一认定“第二套房”,此类的“君子协定”是否具有强制效力呢?

  答案是否定的。《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规定,协会的职责之一是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惩戒方面,若会员银行违反银行业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可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并及时告知中国银监会。换言之,“待产”的“君子协定”只能靠会员银行自觉遵守,并不具备强制效力。记者 朱格萱 侯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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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有望本周出台“君子协定”

  为早日解决房贷新政的“落地”实施,近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专门召集沪上中资银行、同业公会相关负责人举行会议,就关键的“第二套房”如何认定等问题听取各行意见,并希望在协商的基础上各银行能统一行动。

  上海的银行方面表示,如果由银行同业公会牵头出台统一意见,大家基本都能接受。会议最后决定,委托同业公会集中各行意见,统一出台房贷新政实施指导性意见。上海银行同业公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公会将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制定出指导性意见,最快下周在各行签字同意后下发到各银行。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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