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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4年来首次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09:25 东南快报
从今年7月1日起,厦门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均由原来占工资的10%提高到12%。 该决定的作出,是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为依据的。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尽管厦门商品住房价格居高不下,职工购房压力增大,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却至今已4年未作调整。 相关人士表示,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厦门市职工购房的压力,并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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