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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贷款担保费下调至5‰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 11:45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宇鑫)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从本月15日起,除国管分中心业务外,本市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原来贷款额的8‰下调至5‰,最低收费300元。即日起,公积金96155客服电话在工作日的开通时间调整为8时至22时,比原来延长了4.5个小时。公积金贷款担保费下调0.3个百分点,给贷款人带来的好处不言而喻。以公积金贷款额度60万元为例,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下调后,足额贷款担保费就由4800元降至3000元。对于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或AA级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担保中心将在收取担保服务费时还将给予"优惠",按照实际应收取担保服务费的95%或98%收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低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市场规范了,贷款风险对于贷款机构降低了,担保风险也低了;另外一个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建立了借款人的资产管理系统,从而降低了成本。 对于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如何收取担保费的问题,《通知》明确,对于2007年10月15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部门已开具《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原有规定执行;对于2007年10月15日前已缴纳担保服务费且已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另外,在贷款发放前,借款申请人放弃贷款或变更担保方式不再需要担保中心担保的,担保中心在扣除200元的手续费后,将剩余担保费退还借款申请人,除此情况外,贷款一经发放,担保中心不再退还担保服务费。 贷款金融机构伟嘉安捷市场人士介绍,目前,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交易费用主要有按贷款额5‰收取的担保费和按贷款额3‰收取的评估费;而在取消了律师费后,个人办理商业贷款只需负担三四百元的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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