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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调整东北电网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 05:3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王栋琳

  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东北电网有关电价问题的通知》,对东北电网范围内存在突出的电价矛盾进行协调。

  通知核定了蒙东地区新建电厂送辽宁省电量的电价(不包括呼伦贝尔电基地试点360万千瓦项目),落地电价确定为每千瓦时0.32元;输电价格为每千瓦时0.02元;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0元。

  考虑到黑龙江煤价上涨等因素,将黑龙江省送辽宁省电量的落地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5分钱,用于补偿黑龙江省发电企业燃料成本增支。

  核定尼尔基水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57元,并规定由东北电网公司与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结算上网电费。东北电网公司将尼尔基水电站上网电量按分电比例及各电网2007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价分销给辽宁、吉林、黑龙江及蒙东电网。

  尼尔基水电站是以水利部投资为主新建的水利枢纽工程,具有防洪、工农业供水、发电、航运、环境保护、鱼苇养殖等综合效益。

  核定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77元。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由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和吉林省电力公司共同组建。下辖丰满、白山两个水电站。以上电价已经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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