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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大地产国企董事长受贿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 07:36 《财经》杂志网络版

  李飞被控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副区长、广州城建集团董事长的十余年间,多次受贿累计逾百万元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实习记者 王佴】10月9日上午,广州最大的国有地产开发商——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城建集团)原董事长李飞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

  李飞曾掌舵广州城建集团长达七年。集团前身是广州市于1978年设立的住宅建设办公室,后转制为市属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至今仍为广州地产界最大的国企。

  2002年,广州建设集团与广州市政府在香港“窗口”的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资产重组,成立为总资产逾200亿元的越秀城建集团。李飞自2000年起担任广州城建集团的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并于2002年1月出任越秀城建集团旗下上市公司越秀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0123,下称越秀投资)的董事。

  2005年12月,越秀城建集团旗下四项物业打包组成内地首个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香港交易所代码:0405),在香港上市。作为主事者的李飞曾因此声名大噪,获选当年中国房地产界“年度人物”。

  今年6月26日,李飞被广州市检察院刑拘,并于7月4日被正式逮捕。《财经》获悉,早在今年3月便已传出李飞被“双规”的消息,而此前有多位广州本地开发商接受相关部门调查,但其它人均已重返工作岗位,截止目前,仅李飞一人进入司法程序。

  检方起诉书称,李飞在1992年至2007年1月担任广州市天河区副区长、广州市城市建设集团董事长期间,分别受贿共计人民币57.14万元、港币38.8万元、美元2万元、英镑5000元。其受贿经过如下:

  2000年至2006年间,在李担任城建集团董事长期间,广州新创举实业公司因获取城建集团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利益,分12次向李行贿,总计港币38万元、美元1万元、人民币2.5万元(其中1.5万元为购物卡);

  2002年至2007年间,广州昊源集团、广州实信装饰公司与城建集团合作开发房地产,获得收益,两公司分12次向李行贿人民币17万元、美元1万元、英镑5000元;

  1992至1993年,李担任天河区副区长期间,为天河南岗渔港酒家办理延缓拆迁提供帮助,事后该酒家负责人向李行贿人民币10万元、港币8000元;

  2006年至2007年,广州市海珠区长亨发展实业公司承租由城建集团开发的江南新苑最后一期用地,该公司负责人为此向李飞贿送价值7.4452万元的礼品。

  1996年,李飞担任天河区副区长时,因替某海鲜酒楼报建

装修提供方便,以及帮助该酒楼负责人秦某提供打折购房优惠,分别收受秦某所贿5.2万元及15万元。

  针对以上指控,李飞在法庭上辩称,这些钱款均是在打

麻将、逢年过节和孩子出国上学时,从对方处取得。且分多次取得,每次金额较小,应属正常人情往来,不应定性为受贿。

  在庭审最后阶段的被告人辩护中,李飞称身体不适,向法庭请求早点结束审理以便“回医院治疗”。另据起诉书显示,李飞有自首情节。

  祖籍山东的李飞今年54岁,军人出身,曾参加对越反击战,1981年由部队做战参谋转业到广州市政府。2000年,李由天河区副区长转任广州城建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熟悉李飞的人称,李飞行事不拘成规,且喜以军事术语解读商业运作,在广州地产业界以擅大刀阔斧式的重组及长于资本运作闻名。

  当天庭上,李飞一直戴着助听器,显得非常虚弱。下午两时庭审结束,法庭宣布择日判决。

  自李飞案发至今,广州城建集团尚未任命新董事长。旗下上市公司越秀投资也未对董事李飞涉案被拘一事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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