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暂不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2日 07:14
京华时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第二套房首付比例问题表态
本报讯 (记者 刘薇) 在央行要求第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提至40%以上后,记者昨天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北京公积金贷款暂不提高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仍按“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房首付最低三成;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最低两成”执行。
根据央行的新政策,商业银行已经不同程度地调高了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和首付额度,公积金贷款利率和第二套房的商业贷款利率差距进一步拉大。公积金贷款是否也将区别对待多套房的购房者?对此,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北京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时没有变化。
根据本市目前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规定,贷款人需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不存在用公积金贷第二套房子的问题。市民如果第一套房选择商贷,第二套房选择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不需提高,因此,以往因程序较商贷繁琐等原因而被市民选择较少的公积金贷款,有可能会在此政策出台后,被更多市民在购房时优先考虑。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中有一人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即被视为“夫妻共同贷款”,另一人在贷款期内便不再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