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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爆出房产开发黑洞 土地征用费低至20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 13:08 北京晨报
地方政府签订离谱协议,土地征用费竟低至每平方米20元 做几个楼盘催生一个亿万富翁,房地产暴利成聚宝盆。那么,一些开发商到底是怎样“巧取”土地、攫取利益的?发生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原乌兰察布盟)的咄咄怪事,揭开了其中的谜局。 “免除七项税九项费” 记者近期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06年6月起,乌兰察布市对当地集宁新区一期建设用地进行调查,发现150宗建设用地中“问题土地”竟达102宗,而“香港商贸城”爆出的建设用地“黑洞”,正是诸多“问题土地”中的一个典型缩影。 乌兰察布市是个欠发达地区,近年来兴起了新区建设热潮。2003年,香港威豪贸易公司董事长王某提出申请,拟在新区投资兴建“香港商贸城”。有了集休闲、购物、文化娱乐为一体的“香港商贸城”的幌子,威豪公司很快与原乌兰察布盟林业局签订协议,以每平方米20元的价格(包括各种费用)占用苗圃林地近10万平方米。而同期商业住宅楼的土地征用费为每平方米100元,仅此一项政府就流失了约800万元。 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还签订了一份离谱的开发协议:免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7项税和人防费、水电增容费等9项费用。乌兰察布市监察局综合室主任刘学尧说:“作为一个地市级政府,谁赋予了你免除国家税收的权力?免除了16项税费,等于是政府明着送钱给开发商。” “重点项目特事特办” 国家对土地使用和项目开发有着严格的制度规范。然而,在建设“香港商贸城”项目的过程中,林业局、规划局、发改委、集宁区政府、区国土局等多个部门竟“集体违规”,为开发商的项目打造“绿色通道”。 按照有关规定,占用150亩以上的苗圃林地,必须经自治区林业厅批准。然而,乌兰察布市林业局未经上级审查同意,就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与开发商签订了征用林地协议,而且出让期为50年。一些林业局领导竟不认为这是违法,反而振振有词:“市里的重点招商项目,就得特事特办。” 有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一路绿灯”,开发商也开始“有恃无恐”。威豪公司在给市发改委的立项报告上还动了手脚:把市政府的引资项目——“香港商贸城”,变成了“房地产开发综合商贸城20万平方米,住宅楼13万平方米。” 违纪违规责任人被查处 日前,乌兰察布市市委和市政府根据调查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把“问题土地”清理收回,追缴规费。其中“香港商贸城”项目未开发土地已被收回,恢复原林地用途;已经兴建的6栋商品楼,要求补交土地出让金388万元,相关责任部门对违规问题进行了纠正。 最近,乌兰察布市规划局原局长达格登、集宁区国土资源局局长钱玉秉、集宁区国土资源局原党支部书记杨品山、监察队队长杨礼等,因在行政权力使用上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等,被市纪委、监察局免职或给予党纪处分。 “新华视点”记者 汤计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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