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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尚无高速路提前还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 14:54 南方都市报
省物价局表示:路桥收费标准和年限由政府部门测算 针对九江大桥“两年的收费就超过了大桥建设总投入”的质疑,昨天,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能简单地把现在收取的过桥费直接和当初的贷款额度相抵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处高速公路是提前还贷。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路收费包括了偿还贷款、偿还利息、运作费用、维修维护成本等。不能简单地把现在收取的过桥费直接和当初的贷款额度相抵消。有关部门每年都会对路桥的收费情况进行年审,一般到了法定期限才停止收费。至今,因为到期而停止收费的也只有广州洛溪大桥一处。 据悉,路桥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都是有关政府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测算的。作为高速公路企业,同样也有经营策略和风险的考虑,肯定要追求利润,不过收费也要按照规定进行。到了期限,无论是赚还是亏,都要停下来不能继续收取。 如果通过审核了解到该路桥收费已还清贷款,可否下令要求企业停止收费呢?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广东的高速公路建成到现在的时间都不算长,广东现在还没有这个案例。 至于九江大桥到底应该属于政府还贷还是经营性项目,物价部门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这要根据省政府和交通厅此前公布的路桥收费年限来界定,这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的。而且“现在政府部门还没有到需要回应的时候”。(记者:吴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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