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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整理土地相当于农民户均增一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 05:02 经济参考报
确保国家18亿亩耕地的底线,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是重要手段之一。从1998年开始,北京市延庆县大力进行土地综合整理开发,目前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达146个,6.4万亩荒山荒坡、废弃砂坑、荒滩变成了耕地,相当于全县六万多农户每户新增一亩耕地。但在土地整理过程中,通过“易地占补”平衡土地的做法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资金投入逐步加大土地整理渐趋良性 延庆县土地总面积1993平方公里,拥有相对丰富的后备土地资源,承担着北京市1/5以上的非农建设占补平衡任务。根据2001年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全县可开发利用的各类后备土地资源有27万亩,其中可开发整理成耕地12万亩,可开发整理成园地六万亩。按照规划,2001年到2010年,延庆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总规模为44万亩,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新增耕地9.5万亩。 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局长张少伟介绍,延庆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2000年底以前,主要以新增耕地量大的土地开发为主,资金主要来源于北京市的补贴资金和部分社会投资,每个项目的资金投入非常有限,亩均投入为200元至800元。 从2001年开始,北京市加大了投资力度,亩均投入达到2000元左右,延庆县被特许在全市范围内部分流转新增耕地指标,获得了比较充足的土地整理资金,工作重心转为土地整理,重点对废弃砂坑、砂河套进行综合整理,实际投入资金亩均一万元以上,取得了非常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果。 从2004年开始,北京市进一步加大了投资力度,开始实施全成本投资项目,亩均投入达一万元以上。延庆县土地整理工作也逐步转变为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进行较大规模的土地综合整理和建设高标准的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趋于良性循环。 土地开发整理促进农民脱贫致富 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延庆县坚持为农民服务的原则,将土地开发整理与解决“三农”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除为当地农民提供优质的生产耕地外,还充分利用部门的信息优势,为当地老百姓与投资企业牵线搭桥,促进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大榆树镇阜高营村的中荷土地整理示范项目是中国开展国际合作的土地整理示范项目之一,工程高质量完成后,由政府出面招商,统一租赁给一家药材公司作为药材种植基地,每年给当地村民带来40多万元的收益。 农民除了拿到远高于自身种植收益的租金外,还可以凭签订的用工协议书向药材基地提供劳务,取得劳务报酬,有名的贫困村变成了富裕村。 延庆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始终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为老百姓办实事,增强了村集体的凝聚力,改善了干群关系,促进了村里的稳定。旧县镇常家营村砂石场开发整理垫地项目,投入资金2300万元,使满目疮痍的1100亩沙石场变成了水利设施配套齐全的良田,全村人均增加土地1.3亩,当年种上了桃、杏、李子、梨等11个品种的果树,并在树行间种上了板蓝根药材。当被整理后的土地无偿交给村里时,263户村民就像过节一样高兴。在村支部换届选举时,原村党支部书记以百分之百的选票再次当选。 延庆县还将土地整理与砂石场、砂河套整治结合起来。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对项目区进行灌溉体系、排水体系、路网体系、林带体系等的全面规划,进行田、园、沟、渠、路、林等的综合治理,配套完善水利、道路、防护林等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产出率与利用效益,使土地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位于龙庆峡下游的大柏老河套原是废弃多年的砂石场,2003年,延庆县对荒滩地实施了土地平整、客土垫地等工程,从十多公里以外的地方运来客土造田,垫土厚度达60公分以上,并配套完善水利、道路、防护林等农业基础设施,新增高质量的农用地1519亩。如今,大柏老河套已变成环境优美的生态森林公园。 应一分为二看待“易地占补”平衡土地 近几年,北京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每年都在三万亩以上,按照国家土地管理要求,北京市每年的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量必须在三万亩以上才能确保满足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需求。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土地开发整理起到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但对“易地占补”问题也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 延庆县大榆树镇副镇长路宝庆认为,应一分为二看待“易地占”补平衡。对土地资源稀缺的城区来说,通过“易地占补”平衡可换取更多的开发建设用地,并由此带来可观的收益。但对被占补的郊区来说,并未得到收益。同样一亩地,城区与郊区的土地价值是不一样的。即使在郊区,山区与平原的土地价值也是不一样的。比如位于平原的顺义可以一年种两茬,而位于山区的延庆只能种一茬,也就是说,延庆两亩地才能换顺义一亩地,“以一换一”显然起不到“占补平衡”的作用。此外,现在延庆一些村镇版图上到处是耕地,没有建设用地。今后,延庆要发展,哪来建设用地指标?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延庆分中心副主任曾勇认为,我国实行的是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以实现国家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事实上,这种“易地占补”的结果,可能耕地数量没有减少,但耕地等级标准可能大打折扣。从眼前看,郊区从土地占补中得到了补贴,农民可以得到土地和耕作权。但长远看,受土地自然条件不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易地占补”很容易导致耕地质量下降,最终受损的是国家。 曾勇说,全国其他地方土地“易地占补”也存在与延庆县相同的情况,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他认为,“易地占补”不应单纯从数量上“以一换一”,而应考虑耕地的质量,根据土地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采取“以一换二”“以一换三”的方式进行占地补偿,这样才能真正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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