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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努力调控房价过快上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 14:55 人民网
人民网记者 王楚 刘泰山 徐辉 李刚 张广宁认为,解决住房问题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一手运用市场规律和市场调节机制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最近,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政策的出台对各地有何影响?地方政府将如何结合自身实际贯彻落实?人民网记者日前就此专访了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 记者:张市长,住房和房价是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关心、老百姓也非常关注的问题,最近国务院出台了《意见》,广州市是如何抓贯彻落实的? 张广宁:《意见》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高度重视。《意见》明确指出政府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体,要发挥主导作用,而且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重要职责。广州近年来正是本着这样的出发点,责无旁贷地履行政府在解决住房问题上的职责,一手积极构建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一手运用市场规律和市场调节机制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努力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增长。应该说,广州的做法,特别是今年3月份出台的“穗七条”完全符合《意见》的精神,很多工作先行了一步。 记者:按照《意见》的要求,广州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上有何打算? 张广宁:我们要加快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为有需要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合适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包括限价商品房。继续落实政府的有关政策优惠措施,租售结合,现房安置和租金补贴并举,切实解决好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当然,有能力的家庭应该通过商品房市场去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这次国务院的《意见》在住房保障范围方面有较大的政策调整,将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范围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缩窄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我们正在衔接有关政策,计划在原定供应目标的基础上,适当加大廉租住房的供应比重,相应减少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比重。《意见》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房价水平确定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广州原定按照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82万元确定的住房保障收入线,以及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标准线符合广州的实际情况,也符合《意见》的基本要求。只要按既定的总体目标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广州完全有信心落实《意见》提出的在“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的总体要求。 记者: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的进展情况? 张广宁:2005年广州已实现了对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以下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应保尽保,现在又扩大了廉租房保障范围,把保障标准提高到10平方米。2006年,广州开工建设了4个政府保障型住房项目,建筑面积61.3万平方米,可供应住宅近8000套。这些项目全部由政府投资,其中廉租住房投资18亿元,约占当年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5%,远大于国家要求的5%的比例(《意见》调整为10%)。这些项目现在已基本竣工,部分项目已开始验收,全部项目将在今年底完工并交付使用。 今年是广州经济适用房建设投入规模最大的一年,14个新社区开工建设194万平方米2.3万套经济适用房。而整个“十一五”期间广州将建政府保障型住房11.43万套,约占全社会住宅建设总量的两成。其中,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适用房为10.5万套,建筑面积840万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广州还将建设廉租房9200套,实现廉租住房制度日常化,今后对“双特困户”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实现应保全保。 针对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广州将按照“国六条”的规定,优先发展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双限房”。2006年“国六条”出台后,广州立即行动,采取“双限双竞”的方法公开出让商品住宅用地9宗,规划建筑面积206万平方米。这9个项目中已经有部分项目临近竣工,可在今年内形成实际供应。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双限房”用地的供应,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双限房”的开发建设和销售服务。 记者:广州市于今年3月底出台了“穗七条”。5个月过去了,政府主要从那几个方面进行推进的? 张广宁:我们分别从七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加大经营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缓解住房供需矛盾。今年计划全市十区出让经营性商品住宅用地71宗,用地面积4.75平方公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推进限价商品住宅开发建设。近期,限价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和销售的管理办法即将出台。二是加快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具体内容我在前面已经作了介绍。三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再利用存量土地,增大老城区居住用地供应。今年,我市计划公开出让14宗居住类闲置用地,通过司法拍卖和公开出让盘活16宗烂尾地,可在老城区增加供应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约1.5万套住宅。四是加快推进老城区改造,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老城区个别危破房成片改造项目已经启动。五是提高住宅用地和房屋建设审批效率,加快住房供应。通过简化办事流程,实现商品住宅开发审批流程总体时间缩短50%。六是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综合整治行动,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秩序。重点打击房地产囤积土地、闲置土地的行为,仅今年7月就一次收回闲置土地80宗、1.39平方公里。七是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市国土局“阳光家缘”网站每月公布住房销售价格的有关统计数据、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交流、举办政策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让公众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措施及市场动态,引导市民理性消费。 记者:从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执行“穗七条”的效果如何? 张广宁:“穗七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解决好突出的供求矛盾,从而合理地调控房价过快增长,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去干预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我说过,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能操纵的,因为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但作为责任政府,面对价格不断陡增猛涨的房地产市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控,尤其是将中小户型的房价涨幅调控到一个合理水平。“穗七条”的实施,是政府积极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当然,调控措施的落实不会一下子就产生明显效果,它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也需要大家的努力。 从统计资料看,今年上半年,全国一手住宅价格呈普涨态势,尤其是特大型城市,广州也不例外,但相比其他城市而言涨幅有所放缓。纵向来看,2007年7月,我市十区一手住宅交易登记均价为8490元/平方米,比2006年12月的7189元/平方米涨18%。而2006年7月比2005年12月涨了31%。横向来看,根据国家发改委定期公布的全国70个主要城市住房价格指数,从2007年3月开始,我市一手住宅价格指数同比和环比涨幅均呈趋缓态势。同比涨幅从年初的9%左右下降到7%左右,环比涨幅从1%下降到0.6%左右。价格指数半年累计升幅为5.4%,而2006年同期价格指数的累积涨幅为9.1%。与此相对应,价格指数涨幅在全国的排名也持续下降,今年1-7月的同比涨幅排名分别为第4位、第3位、第6位、第15位、第17位、第19位和第14位。特别是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房价格非常平稳,今年7月份的均价为5942元/平方米,与1月份的价格基本持平。对于广州这样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逐年改善、经济总量全国第三的区域中心城市来说,住房价格指数涨幅的排名能逐月下降且排在第十几位已经不容易。作为地方政府,我们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上是负责任的,尽了我们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果我们不及时采取一系列调控措施,广州的房价指数涨幅可能会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名列前茅”。 记者:你在全国以及省、市“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就住房和房价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在国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但对你的看法和观点,也存在不同的声音,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张广宁:谢谢你们的关心,也感谢大家的支持。正如《意见》所强调的,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老百姓关心,政府也非常关心。对于住房和房价问题,我在今年的全国和省、市两会期间等多个场合应记者采访要求谈了广州的一些做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言论有意无意地曲解、放大我的原意,甚至对我的讲话断章取义。比如有人说“广州市长承诺要控制房价”、“广州市长劝市民不要买房”、“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是开历史倒车”等等,造成了外界的不少误解。为此,我曾经于今年3月15日在京参加全国“两会”时,接受了 《广州日报》等媒体的专访,对一些理解不够全面、不够客观的言论进行了澄清,3月16日的《广州日报》(注:可在www.dayoo.com广州日报电子版查阅)比较全面、客观地刊登了我的访谈。遗憾的是,一些误解至今仍然存在。既然你提起这个话题,我不妨再用这份报纸上的原话来作一些说明。 误解言论一:关于“广州市长承诺要控制房价”、 “广州市长劝市民不要买房”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包括广州在内的很多城市房价增长很快,增速已经是两位数,但部分房地产界人士认为广州楼价还不够高。3月5日包括新华社在内的一些媒体就此采访我,我当时说“我承认现在广州房价的增速是比较高了,但广州市政府会按照中央要求、按照总理工作报告要求,全力以赴、千方百计压低房价,起码要稳定到一个合理水平”、 “下来广州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增加土地供应量,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广州市政府已经公布了中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建设的5年计划,此外,双特困户的廉租房制度也是今后政府工作的重点”、“要买房的中低收入的市民不要着急,政府会提供经济适用房。”广州日报3月6日A1版以“市长:中低收入市民不要着急”为标题刊登了新华社记者采写的报道,广州电视台也播发了这段采访报道。3月15日媒体专访我的时候,我再次澄清了外界对我讲话的一些误解,我说“市场上商品房的价格不是政府能操纵的,随着市场走动总会有高有低。房价不能太高,但也不是越低越好,必须有一个合理价格,并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房价会往下走但一段时间还会高”、“老百姓不应该慌,政府在住房问题上,永远保护着城市里的中低收入者、双特困户或者经济状况不好的家庭。”、“政府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肯定会影响到市场上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房屋的价格,90平方米以下的房肯定会降到一个合理的价格。”当时的语境中,我是针对房价过快增长而言的,主旨就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抑制房价过大的升幅,并明确表达了政府对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的决心。 但是,一些言论将我的讲话内容片面理解为“广州市长承诺要控制房价”,甚至误读为“房价越低越好”,又将“中低收入市民”扩大为“市民”,并放大为“广州市长劝市民不要买房”,导致外界产生误解。事实上,后来广州市一些具体做法包括“穗七条”都是按照我在两会期间提出的基本思路来做的,也就是:一、政府要责无旁贷的担当起保障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职责,陆续推出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中小户型、中低价格的限价商品房,逐步满足双特困户、中低收入市民住房需求;二、政府有责任通过市场手段调控不健康的商品房市场,使其健康发展,这里关键是调控商品房价格的过快增长,也希望通过一系列综合调控措施,在一定时期后广州的房价能够稳定到适应广州经济发展情况的合理水平。实践证明,这些做法是正确的。我们正在建设的新社区今年将解决全市2005年底统计在册的5643户双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十一五”期末计划解决8.46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和9200户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政府对中低收入人群的承诺正在逐步兑现。市国土房管局提供给我的数字表明,目前我市已经有近70万个家庭享受了政府的住房保障(包括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新社区、廉租房和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占全市230万个家庭的近1/3。我始终认为,我的观点和广州市的做法上符合中央宏观调控精神,下符合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政府高度负责任的表现,并且已初见成效。 误解言论二:关于“允许单位自建房是开历史的倒车” 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困难,这是国家政策允许的(《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广州允许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有非常严格的前提条件,比如销售对象必须是符合中低收入标准的家庭、土地必须是符合规划、单位自有的历史用地等,而非恢复福利分房。既然国家政策允许,为什么不发挥那些有历史用地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销售对象又符合规定的企业和单位的积极性呢?其实,广州在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审批、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和多余房源的处理都有一套严格而完整的管理思路和办法,与刚出台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我们的做法非但不是“开历史倒车”,而是扎扎实实地先走了一步。 记者:你曾提出“住房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你对此是如何理解的? 张广宁:“住房问题已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这是今年3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出台“穗七条”时,我对政府官员们说的一句话。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我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站在对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高度来看,住房问题就是重要的民生问题。 住房制度改革,取消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市场化之后,不少人认为解决住房问题只要依靠市场手段就可以实现了,而我不这么看。按照我的理解,住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的居住权利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住房是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特殊商品,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特别是在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上,政府一定要承担起弥补“市场失灵”的责任。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是通过市场手段和政府保障这两种途径来解决住房问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政府更应该承担起责任。如果政府不能妥善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他们不能安居乐业,就势必激化社会矛盾,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住房问题绝不单纯是经济问题,而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 记者:张市长,听了你的介绍,广州在解决住房和实行房地产市场调控问题上,你带领团队做了大量的具体有效的工作,你是用老百听得懂的语言,进行表述,尽管有不少人对你表示支持,但有人曲解你原意甚至人身攻击,你对此怎么看? 张广宁:广州向来的风格都是“多干少说,干好了也不一定要说”,在住房问题上我为什么要说?我认为在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问题上,地方政府应该有责任也要有作为,也是对这个城市负责任的表现。因为一个城市的房价太高,会影响城市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我曾经结合广州的实际多次说过本届政府要着力抓好三大民生问题: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的养老保险,做到老有所养;完善全社会的医保,做到病有所医;完善保障型住房体系,做到居者有其屋。由此你不难看出住房保障工作在本届政府工作当中的分量。 先行一步往往要承受更大的风险和压力,但不能因此就裹足不前。拿广州近年来在住房保障方面的探索来说,很多做法不都在《意见》当中得到了肯定吗?社会上有些言论尽管不够客观、全面,但也警醒我们出台每一项政策都要倍加慎重、周密。解决住房问题、抑制房价过快增长需要多方的努力,我始终欢迎善意的、实事求是的批评和建议,及时检讨和完善我们出台的政策措施,而不希望采取人身攻击的做法。 有位市民曾经通过“市长信箱”送给我一句话:不畏浮云遮望眼,咬定青山不放松。我一直用这句话来鼓励和鞭策自己。相信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解决广州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稳定到一个合理的价格水平,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目标一定能够一步步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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