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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职工工资增幅与GDP增幅相适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 02:17 第一财经日报
上海日前出台《上海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其中要求三年内基本形成企业普通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职工工资增幅要与同期全市生产总值增幅相适应,以使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差距趋于合理。 作为行动计划的具体落实,自9月1日起上海将再次调整最低月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750元调整为840元,上涨12%;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6.5元调整为7.5元,上涨15%。而今年上半年上海全市生产总值增幅为13%。(新华社)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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