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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职工工资增幅与GDP增幅相适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 02:17 第一财经日报

  上海日前出台《上海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其中要求三年内基本形成企业普通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职工工资增幅要与同期全市生产总值增幅相适应,以使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差距趋于合理。

  作为行动计划的具体落实,自9月1日起上海将再次调整最低月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750元调整为840元,上涨12%;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6.5元调整为7.5元,上涨15%。而今年上半年上海全市生产总值增幅为13%。(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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