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9日21:29 法制网-法制日报

  法制网北京4月8日讯 记者刘子阳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15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合同、权属及侵权纠纷案8338878件,审结7841853件。这些案件中,有相当部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公正审理,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于2014年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5年12月,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审理民事商事案件的六大原则,其中特别提到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和依法保护产权原则,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不同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保护产权,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据介绍,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借款、买卖等各类纠纷增多,相当部分纠纷通过诉讼程序进入了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杨临萍今天在此间表示,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遇到的纠纷和问题,有些是因自身经营不善形成的,有些是因市场环境变化造成的,有些具有特定历史时期的政策性,故对于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纠纷,应根据纠纷产生的不同原因和特点,运用不同审判方式予以化解。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案件中,综合运用判决、调解与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等方式,促进各方当事人实现共赢,有效地维护了各类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杨临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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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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