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1月18日公布的新版政府核准投资目录,在去年基础上再次大幅减少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被认为“放权力度最大的一次”,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投资自主权,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同时,政府将坚持放管并重,加强后续监管——
政府投资核准目录再度被“刷新”。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18日举办新闻发布会,就国务院日前印发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修订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新版《目录》的正式颁布,被认为“放权力度最大的一次”,市场反响强烈。多位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将进一步提升投资便利化,激发社会投资潜力的释放,更好地发挥投资对调结构、稳增长的关键作用。
备案管理范围将越来越广
据悉,新版《目录》共取消、下放核准权限38项。经测算,经过去年、今年两次修订,使得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合计减少约76%,今年再次修订后的核准项目数量,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减少40%。
“对于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能自我调节、可以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介绍说,新版《目录》将钢铁、有色、水泥、化肥、造船设施项目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项目取消核准,均改为备案管理。
对于地方和企业关注度较高的火电站、热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新建港区、通用机场、扩建军民合用机场、扩建一次炼油、铁矿开发、新建乙烯等项目,以及部分水电站、电网工程、飞机制造等项目,新版《目录》均下放至省级政府或地方政府核准。
在外商投资领域,为了与新版《目录》更好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已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本)》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下一步,要进一步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说,按国务院通知要求,要同步下放前置审批权限,着力解决“不同步”的问题;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抓紧清理、整合和规范各类前置条件及中介服务,着力解决“事项多、效率低”问题;落实“各负其责、依法监管”,着力解决“怎么管”的问题。还要加快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后续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
罗国三认为,国务院1年内两度修订核准目录,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决心和信心,未来备案的范围将会越来越多,而核准的范围会越来越少。
境外投资核准大幅取消
新版《目录》中,有关“境外投资”的内容虽不足百字,却被认为是我国境外投资管理体制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
“这次境外投资改革的核心是:除少数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之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司长顾大伟解释道,所谓“少数的有特殊规定的项目”,是指到没有建交的国家或受到国际制裁的国家,正在发生战争、发生内乱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几个敏感行业投资的项目,按照规定须进行核准,其他不论投资规模大小、不论什么行业,全部取消核准。
顾大伟认为,这是我国投资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一方面可有效推进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的落实,另一方面,可以让中国经济更加深度地融入全球经济。
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境外投资总额为1078亿美元,今年前3季度,中国境外投资额已达到849.2亿美元,预计全年中国境外投资额将接近或超过1200亿美元,这个数字已接近或超过境外对中国大陆的投资。“另外,中国的海外企业对第三地的再投资目前没有算在这个数字里。”顾大伟说,“相信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逐步取消,意味着未来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会进一步加快。”
顾大伟透露,发展改革委外资司曾对2013年境外投资数据进行过测算,如按照新版《目录》规定去比照,除个别项目需要按照特殊规定进行核准外,大概99%左右的项目都取消了核准,企业境外投资的便利性将得到大幅提高。
不会引发新一轮产能过剩
有人担心,新版《目录》取消钢铁、水泥、有色等产业项目核准改为备案,会不会引发新一轮产能过剩?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副巡视员李忠娟认为,目前国家重要项目布局基本完成,国家遏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措施成效开始显现,倒逼过剩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已经初步形成,取消核准后将投资决策权下放给企业,反而更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目前,钢铁、水泥、电解铝、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市场需求已经进入了平台期或开始下降,其生产经营基本处于微利状态,还有一部分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企业扩大产能的意愿明显减弱,投资也更趋于理性,更多集中于转型升级、提高竞争力的项目上来。”李忠娟说。
与此同时,国家遏制新增产能措施的成效开始显现。据统计,今年1至9月,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分别下降5%、14.4%、31%、6%。从投资结构看,基本上用于续进项目,主要投向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产品深加工项目。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投资项目核准取消后,投资主体在决策时不仅要考虑内部条件,同时也要考虑外部条件,因而更加慎重;同时,取消核准也为投资主体节约了办理前置审批所占时间,有利于企业投资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项目的实施。”李忠娟说。(经济日报记者 顾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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