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9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今日在官方网站公开2011年度部门决算,2011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87.86万元,全年支出决算5831.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0.24万元,占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93.88万元,占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7.83万元,占13%。
在“三公经费”中,公务执法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所占比例较大,主要由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具有必须“下井监察、现场执法”的特殊性及“脏、累、苦、险、差”的特点,全国103 个煤矿安监机构承担着多达上万个矿井的监察执法职责,矿点多且多分散于山区,自然环境恶劣,距离远、路况差,车辆作为最基本的监察执法工具,出动次数多,导致车辆油耗、维修等运行维护费用相对较高。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0.24 万元,比2011 年预算减少支出216.6 万元。主要用于总局及所属单位对外开展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相关业务,以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支出。安全监管总局与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立了双边合作关系,与16 个国家的政府相关部门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与澳大利亚和欧盟等7 个国家建立了政府间工作组或合作机制。2011 年共组织安排出国团组14 个,赴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参加国际会议、考察访问和业务培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美国劳工部签署了《关于中美继续开展安全与健康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安全与健康纳入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与法国劳动、就业与卫生部签订了《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法国劳动、就业与卫生部关于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的协定》,建立了中法交流与合作的机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93.88 万元,比2011年预算减少支出27.37 万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车辆购置费支出125.6 万元,系按照国家规定的汽车配备使用标准,更新购置7 辆公务用车支出;二是27 个省级煤监局和76 个监察分局的861 台监察执法车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568.28 万元,平均每辆运行费支出5.3 万元,主要用于到矿区执行监察任务、进行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理,以及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7.83 万元,比2011 年预算减少支出84.38 万元。主要用于总局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国内公务接待,以及安排接待来访的法国、澳大利亚、美国、南非、越南等团组会谈发生的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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