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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独生子女20元津贴不用缴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05日 13:52  信息时报

  据新华社电 每个月,符合条件的职工会收到20元的独生子女津贴(三优费),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介绍,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这里所述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数额发放的标准之内的补贴。

  干部、职工和引进人才的安家费个税暂免

  有纳税咨询提出,某单位引进研究生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我国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暂免征收个税。

  纳税服务司还介绍,单位向引进的研究生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如符合规定,可以免纳个税。如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以“安家费”名义向员工发放收入,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发放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税。

  交通、通信补贴报批备案标准内可扣除

  单位发放的交通、通信补贴需缴个税,是否需要全额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收入,代扣代缴个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只有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的实际发放情况调查测算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税务总局备案的一定标准之内的公务交通、通信费用才可以扣除。此外,或者超出这一标准的公务费用,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单位以误餐名义发补贴津贴需缴税

  纳税服务司还介绍,我国税法规定,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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