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丁开艳)继国务院及国土部此前多次承诺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后,昨日,国土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副司长许大纯在国土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鼓励社会多元化投资地质找矿,国土部将制定对多元化投资的保护和鼓励的政策措施,相关政策年内都应该出台。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表示,矿业投资门槛本身较高、政府主导矿业整合的政策风险、投资回报周期长等问题都成为阻碍民资顺利进入矿业领域的障碍,除非出台更为详细的扶持投资措施,否则矿业领域投资多元化依然面临考验。
许大纯表示,要引入民间资本,带动多元化投资主要在地质勘查工作这方面,去年全部的投资数是1200亿元,其中财政投资是125亿元,应该是在10%左右,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已经形成。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事实上,目前除财政资金投入外,涉矿企业仍以国企为主,民资进入矿产领域依然存在诸多障碍。
“民间资本进入采矿领域面临的问题主要还是资金门槛。” 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苑志斌分析表示。
除资金问题,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同时指出,我国煤炭资源矿业权归属模糊,加上煤炭领域投资回报周期比较长,所以,即使门槛降低民资也难以有足够的实力进入矿业领域。“非国有资本难与国有煤矿公平竞争资源,加上自身竞争实力有限,所以民资进入矿产领域会面临障碍。”
对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苑志斌建议,引进多元化资本不仅需要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同时也要根据市场现状积极推进,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此外,也要建立相应的资本保护机制,以加大民间资本的保护力度和降低出资人的投资风险。
林伯强则认为,一方面,如果年内要出台鼓励民资投资多元化的政策,此项政策必须区别于此前的“非公36条”的笼统条款,能给予民间资本更多的扶持内容才能真正促进投资的多元化,另一方面,我国也可通过限制国有企业在矿产领域投资权限的方式来提高采矿市场的竞争力。王飞/制表
近年针对民资涉矿的“三令五申”
2005年2月
国务院颁布“非公36条”,明确“除国家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外,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
2010年5月
国务院颁布“非公新36条”,再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
2010年9月
国土部下发通知,称将出台系列政策鼓励铁铜铝等国家紧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并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紧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2011年11月
国土部副部长汪民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表示,随着矿业市场投资增速的加快,将继续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矿业权市场。
2012年2月
国土部联合国(微博)家发改委等动员和部署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国土部部长徐绍史表示,将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进来。
2012年2月
国家发改委召开由45个部门参加的会议,部署落实“非公新36条”实施细则制定工作,明确要求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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