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对2011年第四季度全国部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公布了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
本次公布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包括同联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药品广告、珍芪降糖胶囊药品广告、参茸大补膏药品广告。以上广告涉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以及处方药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被公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包括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双奇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健都牌润通胶囊保健食品广告以及那曲雪域冬虫夏草保健食品广告。这些广告的问题为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觅颜清水水晶黑发化妆品广告和八宝人参润黑露化妆品广告也在此次公布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之列。这些广告使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保证产品效用,使用绝对化语言,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总局要求工商机关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
(本文来源:工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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