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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 09:36  中国新闻网微博

  中新网2月3日电 昨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等。

  通知称,要通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通知还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时间安排:今年1-4月,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查处。6月30日前,各省(区、市)对所辖市、县的实地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开展督查,并向部初报数据成果。8月15日至9月15日,部完成验收工作。

  国土部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的重大、典型案件,组织调查处理,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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