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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电价调整不会推动相关产品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30日 18:24  中国新闻网微博

  中新网11月30日电 发改委发布公告表示,明日起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涨3分钱。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价调整对于用电量较大的高耗能行业将起到抑制作用,但不会推动相关产品的涨价。

  发改委表示,电力是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的主要能源,其价格变动会对用电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和居民生活费用产生一定影响。“这一次电价调整,我委制订了相应工作方案,防止推动相关产品价格上涨。具体来说,对实行政府管理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不会单独因电价提高而调整价格。”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其价格主要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在供求格局宽松、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成本增支因素很难传导到价格上。

  对于用电量较大的高耗能行业,会有较大成本压力,但受供求关系影响价格难以大幅上涨,从而对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将起到抑制作用。

  对居民生活用电,由于试行了阶梯价格制度,大多数居民户电价能够保持稳定。在价格监管措施上,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哄抬价格、搭车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发改委表示,在国家采取的综合性措施作用下,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势头已得到初步遏制,月度同比价格涨幅逐步回落,电价调整不会改变这个大的趋势。(中新网能源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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