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资本充足率倘真提高至15%,将使银行面临息差减少等三重压力
□ 本报记者 秦 炜
近日,有消息称,在《巴塞尔协议III》达成一致后,监管部门召集商业银行讨论在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之下将国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上限提至15%。
昨日,记者就此消息向银监会求证。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士表示,目前银监会对大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未有新的监管要求。
最新达成的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全球范围内的银行在一定期限内将普通股比例(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由目前的2%和4%分别提高到4.5%和6%,资本充足率维持8%不变。同时还要求建立2.5%的资本留存和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
据此,有媒体报道,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即资产规模在5000亿以上的银行,监管层最新规定拟将普通股比例(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设定为6%、8%和10%,相比《巴塞尔协议III》平均提高了2%左右。资本留存设定在0—4%,必要时可以提高到0—5%。另外,还规定了1%的附加资本。对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则没有附加资本的限制。按照以上数据上限推算,10%资本充足率加5%留存资本,总资本充足率将达15%,核心资本充足率也将达到13%。
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如果资本充足率真会提高到15%,中国银行业将面临三重压力。第一,由于体制问题导致的利差收入过高,这样使得银行忽略掉了其他一些业务。第二,由于新规则将对资本充足率大幅度提高,使得银行资本需要大规模的补充,那么银行大规模融资的影响在经济上行期的时候一切都好,一旦经济进入到震荡下行期,银行暗藏的资产风险都会暴露出来,导致坏账的急剧增加。最后,息差越来越小,迫使银行业加快转型。其原因在于大型金融机构的发债融资成本越来越低,银行对其贷款也越来越难;现在银行为了抢存款,推出高收益理财产品,使得银行在利差方面的收入越来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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