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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拟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本报讯财政部昨日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范围,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

  一是研究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范围。目前,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范围仅限于在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试行,金融企业和铁路、交通等部门所属央企均未纳入。下一步将在理顺部门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扩大试点范围。

  二是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目前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过低,不利于遏制央企盲目投资和国企结构调整的状况,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

  三是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做好汇总编制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准备工作。

  财政部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共收取央企国有资本收益139.9亿元,2008年为443.6亿元,2009年为988.7亿元。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421亿元。(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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