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0日 16:09 综合 

  【锐评】国资委:当婆婆还是当老板?

  白天亮 人民日报经济社会

  “婆婆”管头又管脚,“老板”尊重自主权。哪些事项有“婆婆”之嫌?哪些职能是“老板”分内之事?通过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以明确,国企心里有数,出资方有规可循,社会各界也好展开监督

  新一轮国企改革方案明确国有资产监管要变“管企业”为“管资本”,出资人角色面临转变。

  常听国企抱怨“婆婆”管头管脚。投资一个项目,要请示;设立分支机构,要征求同意;任命高管,不是企业自己能决定;给员工涨工资、发福利,不先打个报告心里不踏实。还有三天两头收到的通知、必须参加的活动、限时组织的学习……这也管、那也管,企业怎能放开手脚在市场中搏击?如今明确监管方不当“婆婆”当“老板”,岂不是重大利好!

  且慢。熟悉国企改革历程的人,对“不当婆婆当老板”这一说法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国企监管一度是“九龙治水”,婆婆众多却无人负责。本世纪初国资委[微博]成立,对自身的定位就是“不当婆婆当老板”,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清产核资、业绩考核、董事会试点,出资人与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逐步建立,这也成为中央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然而,当新一轮国企改革酝酿时,国企的诉求依然是出资人别当“婆婆”。

  “婆婆”是什么?在多数企业看来,监管机构既管资产,也管投资、管经营、管监督、管人事、管收入……大事小事都过问,如同企业的婆婆。

  “老板”是什么?那就是严格限定以股东的身份履行出资人职责,不直接插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和法人财产权。

  有人认为,企业对“婆婆”的抱怨多起来,是因为出资方“手”越伸越长。不过,出资方恐怕也有为难之处。一些企业所说的“不该管”的事项,往往源自不同的政府部门:一份份通知、文件批过来,出资人机构接还是不接?要不要转发给央企?一些舆论所指责的“越位”之处,或许正是之前被认为“缺位”的方面:央企投资失误、出了“地王”、发生安全事故……出资方往往率先被批评、被问责。屡被指责,出资方能不介入管一管吗?再者,不论哪种性质的企业,大股东对企业运营都不会不闻不问。既然想保值增值、做强做优,难免会在一定程度上管人、管事、管资产。“婆婆”还是“老板”,在特定情况下、从不同的视角,常常各有各的说法。

  新一轮国企改革,强调坚持市场化方向,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出资人必定要“退”,少管企业、不当“婆婆”。但是,要真正做到既赋予企业充分的自主权又履行好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却不仅仅是一个“退”字可以解决的。监管监管,监督和管理都是题中之义。不越位不缺位,关键要尽可能划清“婆婆”和“老板”的边界。

  哪些事项有“婆婆”之嫌?哪些职能是“老板”分内之事?通过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以明确,企业可以做到心里有数,出资方有规可循,社会各界也好展开监督。划清边界难以一步到位,需要充分地讨论。某些职能究竟该不该列入责任清单,可能还会有巨大的分歧。但只有逐步把职能界定清晰了,才能真正还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并在此过程中凝聚共识,化解出资人机构“活没少干、气没少受”的尴尬。

  划清边界,约束的不仅是出资人机构,还有相关政府部门。目前,出资人机构配合承担了不少公共管理职能。边界明确后,出资人除了依法把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还能把配合承担的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这也将给相关政府部门以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压力——是否有“不该管”的方面?是否成了另一个“婆婆”?来源:人民日报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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