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事故问责呈现“看得见的正义”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刚过了半月,最高检昨天一则消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调查发现,天津多个部门和单位因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相关单位负责人涉嫌职务犯罪分别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公安部也在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多人开展立案侦查,十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或监视居住。

  公开信息显示,最高检在事故发生后第4天就派员介入调查,其反应速度不可谓不快,当时事故都还在善后处理中。去年至今,最高检已经多次介入地方重大灾害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今年河南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大火灾、陕西淳化“5·15”特大交通事故、去年“8·2”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厂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

  地方出现重大灾害事故,背后往往存在领导干部渎职等问题,如果仅仅由当地调查处理,通常较难取信于那些充满悲情的受害受伤群体,公众对调查的公正性也会存在合理的怀疑。最高检及时派员介入,尽管比起就地组织人马会麻烦一些,但所取得的效果则往往更令人信服。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公众而言,一个案件不仅需要公平正义,还需要让这些公平正义“看得见”。公允地说,我们并不认为这些案件交由各地检察机关处理就一定会有猫腻,但要想实现“看得见的正义”,由最高检介入调查无疑是更好的方案。

  天津港事故发生后,就出现了一些“权威发布跟不上、谣言满天飞”的情形,人们甚至担心事故处理会不了了之。然而,8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听取该事故的情况汇报,其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求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不放过一丝疑点,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涉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的决不姑息,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中央这样的表态打消了许多无端的猜测,但全社会依然在等待事故的真相报告,尤其是希望严惩事故背后的责任人,告慰死难者和安抚生还者。如何回应社会关切,平息许多受害受伤群体的怨气,防止出现有损政府公信力的“次生灾害”,最高检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它迅速发现事故背后涉嫌的职务犯罪问题,并针对一些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是挽回人心的加分之举。

  每次发生这样的重大事故,公众对于事故原因以及责任追究都有非常迫切的心情。从科学的角度看,事故原因的调查报告可能还需时日,但有些时候责任问题则是相当清晰的,比如危化品的审批、监管环节存在问题。一方面,抓紧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给公众一个交代,另一方面,及时处理事故背后的责任问题。

  有种流行的观点认为,事故发生后,灾害救助、原因调查等优先于问责,最好大家先不要过早追究责任。其实,这两者可以并行不悖,从一些政府危机公关应对案例来看,及时启动追责容易获得舆论的支持,这也会为事故的善后处理争取主动权。当然,天津港事故也只是个案,我们并不期待最高检介入地方发生的每一起重大事故,但是这种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为民举措,让事故问责呈现出“看得见的正义”,还是值得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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