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美国驻亚洲开发银行代表陈天宗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他赞同亚投行成员国必须汲取日本、欧洲和美国过去的工作模式,并加以改进,但他并不认为存在一套目前所有人都同意的“最佳实践”。“但同时我认为标准很重要。有考核,才有管理。中国已经表明立场,亚投行不会像亚开行和世行那样过度官僚化,被过度繁琐的审核、评估所困。欧洲成员国会希望看到,既有的多边开发银行究竟有哪些规则和程序会被亚投行采纳,哪些会被摒弃。”
本报记者 张涵 北京报道
陈天宗(Curtis S. Chin)担任美国驻亚洲开发银行(亚开行)代表的时间横跨小布什和奥巴马两届政府。在2010年离任以前,他和时任亚洲开发银行副行长、现任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临时秘书处秘书长的金立群共事过三年。
“我对金立群非常敬佩,我很期待他能够在塑造新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起到重要的作用。”陈天宗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
尽管在亚开行的任期只有三年,陈天宗深切地体会到亚开行作为日本主导的多边发展银行的优势和弊端。早在2012年5月,他就曾经在《华尔街日报》发表一篇名为《结束东京在亚开行统治》的评论文章,称日本在人员任免方面的一家独大已经极大影响了亚洲开发银行的职能。
而这人选任免权以及整体的治理模式,也正是目前外界对亚投行的最大担忧。
据新华社报道,亚投行的治理结构包括三层:理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理事会为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可根据亚投行章程授权董事会和管理层一定的权力。在运行初期,亚投行设非常驻董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就重大政策进行决策。
在股权分配方面,中国财长楼继伟近期表示,此前中国对外表示可出资到50%,是表明中国对亚投行的强有力支持。但中国在亚投行并不刻意寻求“一股独大”,也不一定非要占到50%,随着亚投行成员的增多,中国的占股比例会相应下降。
陈天宗表示:“目前包括各国的股权多少、管理结构都是未知数,加入的很多西方国家都希望从内部着手,建立一个公正、有效、透明的机构。”
本报独家获悉,在四月底和五月将举办两次所有亚投行创始成员国共同探讨治理模式乃至银行行为准则的工作会议。据悉,作为临时秘书处主席的金立群将主持该会议。
对亚投行新的治理结构,陈天宗充满期待。“我认为金立群对亚洲开发银行的优点及不足都了解得非常深刻。”
陈天宗表示,中国、欧洲和其他小股东将在博弈中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世行和亚开行有待改进,但过往的经验也很有价值。”
《21世纪》:之前外界针对中国是否在亚投行具有一票否决权这个问题有巨大争议,一票否决到底是什么意思?
陈天宗:从亚开行的经验来看,最核心的问题在于一个决议得以通过需要怎样的条件,这与每个董事所获得的投票权有直接关系。
举例来说,根据亚开行规则,行长候选人必须赢得超过50%的成员国的联合表决权,而罢免一任行长需要75%的联合表决权。从投票权来看,日本、美国、欧元区国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同拥有亚开行的50.6%的表决权,也就是说只要这些国家达成一致就可以推举自己想要的候选人;而日本和美国两个国家加起来的投票权就已经超过25%。也就是说,如果日本和美国不同意替换行长人选,那该行长不可能被替换掉。
《21世纪》:在亚开行里,股权和投票权是如何分配的?他们对整个管理的影响是什么?
陈天宗:在亚开行里,每个国家的股权和投票权虽然不是相同的,但是排序是近似的。亚开行董事会有时会被嘲笑是“橡皮图章”,虽然亚开行董事会的决策需要经过一致同意,但几乎总是拿到什么就批准什么。虽然日本只有16%的股份,但却是亚开行的主要控制者。
目前外界比较担忧的是亚投行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
《21世纪》:如果董事会并不介入直接的管理,是否还会对整个治理有很大的影响?如何能保证找到最合适的人进行管理?
陈天宗:毫无疑问,出资最多的国家应该有最大的权利,但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个权利如何用于管理层人员的安排上。因为毫无疑问,管理层和整体的人员素质是一个组织成功最关键的因素。亚投行未来投入多少预算雇佣环境评估、拆迁安置方面的专家,配置怎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就表明它的工作重心究竟落在何处。
从亚开行来看,预算、人事和管理系统局 (BPMSD)是管理的实际操作中最重要的部门,这个部门负责了整个亚开行计划的预算和人员任免。据我了解,常年以来这个部门的负责人是由行长来任命的,也就导致出现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每一任局长都是日本人。
而作为美国驻亚洲开发银行代表以及亚开行董事,我见证了这个由日本主导的机构中的管理层和员工,如何一步步削弱、拖延美国和欧洲股东的议案。
《21世纪》:在项目管理方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是否存在所谓的“最佳实践”?
陈天宗:我赞同亚投行成员国必须汲取日本、欧洲和美国过去的工作模式,并加以改进,但我并不认为存在一套目前所有人都同意的“最佳实践”。
但同时,我认为标准很重要。有考核,才有管理。中国已经表明立场,亚投行不会像亚开行和世行那样过度官僚化,被过度繁琐的审核、评估所困。欧洲成员国会希望看到,既有的多边开发银行究竟有哪些规则和程序会被亚投行采纳,哪些会被摒弃。
绩效必须通过一个体系来完善以便评估结果,如这个新的银行机构放款多少、多大、多快。一个独立的评估部门应该向亚投行董事会报告,而不是向银行管理部门报告。如果出现了违反标准的情况,不论严重与否,都需要一个真正独立的评估部门,以及针对借款人和银行的问责程序。
以前也有这样的例子,一些借贷国破坏或无视亚开行的合规审查工作。(编辑 李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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