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楼市新政:住房供应偏多市县减少住宅用地供应
【明确!商品住房可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国土资源部、住建部25日发文明确,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将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允许其适当调整规划建设条件,优化户型结构,并完善配套用地手续。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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